葉時新
葉時新(1538年—?),字惟懷,號柳沙,直隸徽州府休寧縣朱村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七十一名,三甲第十七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承天府推官,丁憂歸。萬曆三年(1575年)复除宁波府推官,万历八年(1580年)六月考选户科给事中,丁憂。十三年三月復除原职,六月任江西乡试考试官,升吏科右給事中,以议减军饷激成浙江之变,出为河南府知府,八年升四川副使。 家族曾祖葉永富;祖父葉武隆;父葉琇,累封户科給事中,加贈知府;母程氏。具庆下。兄時傑、弟時佳、時泰、時盈、時康[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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