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應岳
石應岳(1541年—1608年),字鍾賢,號介峰,福建漳州府龍巖縣(今福建省龍岩市)民籍,直隸來安縣(今安徽省來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七名,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八十六名,三甲三百十二名進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授禮科給事中,三年二月升本科右,五年正月升本科左,四月升户科都,七年丁外艰,十年二月复除禮科都,十一年二月升太仆寺少卿,十三年四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十四年四月升南應天府尹。海瑞時為御史,一時有「總憲清似水,京兆白如霜」之謠。十五年十一月改順天府尹,十七年六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十八年七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九年升北户部右侍郎,十月被御史周盘论劾,调南京用。萬曆三十六年十月卒,三十八年六月賜祭葬。 著作有遗著《石司徒奏议》和《石司徒文集》各二卷,刊行于世。 家族曾祖父石坤,以武功调龙岩百户所,為百戶。祖父石正、父石珍繼任百戶。母林氏。具庆下。弟應崧、應岐、應嶠[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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