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族草莓族是起源於臺灣的中文新詞,最早指1960年代出生的臺灣人,即俗稱五年級生。現在主流認知為臺灣1980年代至1990年代出生,正逢經濟起飛時期,泛指七年級後的年輕人。[1][2][3]該詞主要指責年輕人像草莓空有外表,但卻難以承受壓力與挫折[2][4][5]。除此以外,也有指責年輕人不願服從長輩、權威者或團體等[6][7][8];或是被寵溺、自私、傲慢、工作怠惰等。[9][10] 概論「草莓族」一詞最早出自翁靜玉著、1993年出版的《辦公室物語》一書,用來形容1960年代出生的臺灣人世代。從1990年代開始,在大學生逐漸擴張、世代觀念變遷、以及臺灣媒體大量引用翁靜玉著作下,該詞開始於臺灣社會間流傳。[6][11][12] 「草莓族」一詞被普遍視為極具冒犯性。2005年3月22日,臺灣一名婦人因肩痛求診,因療效不彰憤而怒罵醫生為「草莓族」。後經臺灣高等法院認為草莓族是指「年輕沒經驗禁不起挫折的人」、「屬於貶抑性詞彙」而的確貶低其名譽,而判婦人敗訴。[13]2012年,《遠見雜誌》與Yahoo!和無名小站共同調查當時青年對各種負面標籤的看法。結果顯示「草莓族」一詞是青年最厭惡、最想平反的標籤。[3] 約在2000年前後,媒體上也曾經流行「水蜜桃族」這樣的詞彙,用來描寫當時的年輕人,尤其是針對當時的「七年級生」。[14][15] 刻板印象評論周祝瑛認為「草莓族」的產生主因,是父母習慣以物質需求滿足小孩、而社會也過度注重物質,使得小孩長大缺乏心靈生活、自律精神與抗壓性,也不願為自己和他人負責。[4]時任教師詹孟傑則認為「草莓族」是因為小孩從小缺乏與失敗共處的經驗,並建議師長給小孩磨練與挑戰,讓小孩學會如何面對失敗並與之共處。[14] 與此對比,臺灣年輕人普遍對「草莓族」一詞反感。國立交通大學學生記者林潔在學生報紙《喀報》上,指責這個用詞「不負責任」,忽略1970年代到1980年代的臺灣社會背景。[17]梁家瑜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大專事工委員會發行、面向年輕人的《新使者雜誌》上,更批評臺灣企業令勞動條件惡化同時、還使用「草莓族」攻擊年輕人的行徑,如同出埃及記中奴役猶太人的法老。[19]《Career就業情報》的專欄作家臧聲遠則批判社會的工作條件惡化同時,還要以年紀為藉口剝削別人沒有道理可言。[6][11] 李維倫認為「草莓族」一詞的流行反應華人社會普遍敬老、貶抑年輕人現象的縮影。[8]阮曉眉與湯志傑則認為,該流行背後除了代表敬老精神取向外,還代表臺灣媒體與部份民眾對臺灣社會個體化與個人主義深感焦慮。[7]楊令瑜則認為媒體與該詞的流行有關,背後反映出媒體對年輕人他者化、[20]並帶有自身評價的傾向。[21] 參見資料來源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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