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苳腳 (臺南市)

茄苳腳
漢字 茄苳跤
白話字 Ka-tang-kha
台語羅馬字Ka-tang-kha

茄苳腳,是臺灣臺南市新營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西北部中央地帶。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嘉芳里、新南里西端、南紙里北部、太北里東北端。[1][2][3][4]

本地區主要聚落為舊廍,新營工業區大部分位於境內。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茄苳腳地區為一街庄,稱為「茄苳腳庄」,隸屬於太子宮堡。該庄昔日北與後鎮庄為鄰,東與新營庄為鄰,南邊為太子宮庄,西邊為鹽水港街[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庄編入「新營區」,隸屬於鹽水港廳。[6]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庄仍隸屬於「新營區」。[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新營區改隸屬於嘉義廳[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茄苳腳」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新營郡新營庄[9]1933年(昭和八年)12月,新營庄升格為新營街

戰後新營街改制為新營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新營鎮仍隸屬於臺南縣。[10]1981年12月25日,新營鎮改制為新營市。[11]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臺南市,新營市改制為新營區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茄苳腳,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國道1號又稱「中山高速公路」,是台灣西部兩條南縱向高速公路之一,經過本地區東部,並在市道172號交會處設有新營交流道,由此進入可快速前往台灣西部南北各地。[1][2][12]

市(縣)道172號布袋至澐水的道路,經過本地區主聚落,並與國道1號交會於新營交流道。由該道路西行可前往鹽水區嘉義縣義竹鄉布袋鎮,並止於布袋市區;東行可前往新營區新營市區後壁區南部、白河區嘉義縣中埔鄉,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1][2][12]

區道南71線是茄苳腳至新營紙場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主聚落北側的市道172號路口。[1][2][4]

區道南311線新營柳營的道路,其北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東部邊界地帶的市道172號轉角路口。[1][2][4][13]

產業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2.0 2.1 2.2 2.3 2.4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4.0 4.1 4.2 臺南縣新營市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0月. 
  5.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6. ^ 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街庄長管轄區域.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7. ^ 明治三九年民總第九六二號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鹽水港廳街庄長管轄區域改正ノ件.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8.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9.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0.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1. ^ 《臺灣地名辭書卷七:臺南縣》.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2年12月: 107-111頁. ISBN 957-01-2593-4. 
  12. ^ 12.0 12.1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13. ^ 臺南縣柳營鄉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