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农业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英語: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簡稱GAP)是一套用于农业生产且生产结果与执行者利益相一致的操作规范。对于由哪些方法组成“良好农业规范”,有着很多不同的定义。所以,一个规范是否“良好”取决于你应用的标准。 联合国粮农组织对GAP的定义良好农业规范是用于农场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的一套行为准则。目的是在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及非食品农产品的同时,考虑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1] GAP可以广泛应用到不同生产规模的农业体系中。GAP可以通过可持续发展农业手段进行实施,如害虫综合防治、肥料综合管理及保护性农业。GAP遵守4个原则: 近年来,由于快速变化的农业、世界贸易的全球化、食品危机(疯牛病)、水的硝酸盐污染、杀虫剂耐药性的出现及水土流失,GAP的概念也发生的变化。 GAP是由政府、非政府组织(NGO)及私有组织为了迎合农民和改革者的需要和特定要求发展起来的。但是,许多人认为这些应用很难整体或协调地执行。 他们提供了机会来评估和决定在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要使用哪种农场规范。对于每个农业生产系统,他们的目的是允许一个全面的管理策略,也提供了面临变化时做出策略性调整的能力。这样一种管理策略的实现要求在生产过程的每一步都要知道、理解、计划、测定、监测并保持记录。采用GAP会带来更高的生产率、转化率和市场价格,因此最终会给消费者更来更高的花费。为了最小化生产成本并保持农产品质量,澳大利亚国际农业研究中心(Australian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Research, ACIAR)一系列有益于农民的在线刊物来提供建议。[3] GAP要求为每个主要农业生态区的综合生产技术维持一个通用数据库,并在相应地区收集、分析并发布良好规范的信息。 与土壤有关的GAP
和水有关的GAP
与动物产品、福利和健康有关的GAP
中国的GAP
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包括以下11个标准:
欧盟的GAP美国农业部的GAP/GHP项目美国农业部(USDA)目前使用审计/认证程序来证实农场是否使用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GAP)和/或良好处理规范(Good Handling Practices, GHP)。和FAO的方针不同,USDA的方针主要关注于食品安全,且没有表述像动物福利、生物多样性或使用抗生素和激素这些主题。这些程序是在新泽西州农业部门在请求USDA建立GAP和GHP审计程序之后发展起来的,而批发商也常要求农民证明他们采用了GAP和GHP。 USDA的GAP/GHP方针和原则是基于1998年FDA发布的"新鲜水果与蔬菜微生物危害最低化指南(Guide to Minimize Microbial Food Safety Hazards for Fresh Fruits and Vegetables.)" 臺灣的GAP臺灣自2007年開始實行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以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作物品項為中心公布了超過一百項的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TGAP)作為驗證基準。TGAP之內涵基準大致上遵循風險管理原則進行撰寫,但由於缺乏統一的撰寫規範,使得作物品項間的風險管理點需求常有歧異,因此在2015年間開始進行規範的變革,首先將多種魚類的TGAP整合為有鰭魚類TGAP,2020年公告57項蔬菜生產模式之TGAP,將持續進行果樹類別TGAP之整合工作。 外部链接
参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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