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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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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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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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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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王俊力[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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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閱主任檢察官 | 蔡偉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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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長 | 邱秀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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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法務部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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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單位 | 書記處、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法警室、觀護人室、法醫室書記處之下並設紀錄科、執行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訴訟輔導科等7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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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194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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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機關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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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位於司法新廈,與臺北地院、法務部合署辦公 |
地址 | 本署: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第二辦公室: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1號 第三辦公室: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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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 | www.tpc.moj.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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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是中華民國對應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設置的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檢署、或北檢部,與同在臺北都會區的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
沿革
台灣自日治時期引入西方法制開始,司法機關長期審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審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審檢始分隸。
審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地方檢察署」[2][3]。
管轄區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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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層介紹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一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1樓:服務台、為民服務中心、訴訟輔導科、文書科、研考科、總務科、刑事報到處、具保責付、38偵查庭
- 2樓:第1至第18偵查庭、律師休息室
- 3樓:第19至第37偵查庭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二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之1號)
- 1樓:服務台、詢問室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第三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 1樓:執行科、觀護報到櫃檯、犯罪被害人保護人協會、更生人保護會
[5]
機關組織
本署
- 檢察長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主任檢察官
- 檢察事務官
- 法醫室
- 書記處
- 紀錄科
- 執行科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總務科
- 資料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觀護人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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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首長
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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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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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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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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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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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席檢察官 |
蔣慰祖 |
1945年11月1日~194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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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首席檢察官 |
沙宗棠 |
1947年12月15日~195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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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首席檢察官 |
趙執中 |
1951年7月1日~195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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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首席檢察官 |
蔣邦樑 |
1953年2月20日~196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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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首席檢察官 |
楊鳴鐸 |
1960年2月1日~196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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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首席檢察官 |
焦沛澍 |
1963年9月2日~197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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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首席檢察官 |
褚劍鴻 |
1970年9月7日~197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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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首席檢察官 |
羅萃儒 |
1972年8月1日~197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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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首席檢察官 |
石明江 |
1978年9月26日~198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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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首席檢察官 |
陳 涵 |
1982年11月8日~198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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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首席檢察官 |
柴啟宸 |
1985年7月3日~198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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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檢察長 |
劉景義 |
1987年5月19日~199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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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檢察長 |
盧仁發 |
1992年5月18日~199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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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檢察長 |
吳英昭 |
1996年4月23日~199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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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檢察長 |
曾勇夫 |
1997年7月8日~199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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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
代理檢察長 |
周志榮 |
1999年2月11日~199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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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檢察長 |
陳聰明 |
1999年4月30日~200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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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檢察長 |
黃世銘 |
2000年6月27日~200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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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檢察長 |
施茂林 |
2001年4月27日~200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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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
代理檢察長 |
林邦樑 |
2004年11月5日~200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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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檢察長 |
顏大和 |
2005年3月16日~20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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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檢察長 |
王添盛 |
2007年4月12日~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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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檢察長 |
林玲玉 |
2008年8月1日~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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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檢察長 |
楊治宇 |
2010年7月28日~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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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檢察長 |
蔡碧玉 |
2015年5月7日~201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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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檢察長 |
邢泰釗 |
2016年7月18日~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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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檢察長 |
周章欽 |
2020年3月13日~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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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檢察長 |
林邦樑 |
2021年5月5日~20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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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檢察長 |
鄭銘謙 |
2023年5月3日~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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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
代理檢察長 |
蔡偉逸 |
2024年5月20日~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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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檢察長 |
王俊力 |
2024年7月9日~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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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限制記者
2015年7月24日,在反課綱運動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9]
遭掛上民進黨旗
2022年12月16日,北檢遭不明人士侵入,於頂樓懸掛國旗處上方,再加掛一面民進黨旗[10]。
洩密事件
2024年9月初,鏡週刊報導檢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有與京華城案相關的證據,並據此認定柯文哲涉有重嫌。三立新聞與菱傳媒也傳出類似報導。報導出來後,外界質疑台北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主動把證據外洩給特定媒體,甚至透過媒體操縱輿論。台北地檢署則否認有洩密或操縱輿論,並主動分他字案追查洩密事宜。2024年9月13日與9月16日,台北地檢署針對洩密事件,分別約談菱傳媒與三立新聞的記者[11][12]。
9月14日,有媒體報導檢方約談黃景茂的細節。台北市議會民眾黨團總召陳宥丞對此指責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把約談細節透露給特定媒體。游淑慧在否認自己洩密同時,回應報導提及的會議紀錄早已公開,與偵查洩密無關[13]。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 編,1985年.
- 《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 編,1990年.
-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
- 法院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108年1月4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