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机体论社会有机体论是19世紀實證主義社會學的一種重要理論觀點,即一个社会或社会结构被视为一个“活的有机体”。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特征的关系,例如法律、家庭、犯罪等等,当它们与其他的社会特征相互作用时,通常会受到检验以满足社会需要。一个社会或社会有机体的所有元素,它们具有维护有机体的稳定和团结的功能。代表人物是英國社會學家赫伯特·斯宾塞、俄國社會學家保罗·冯·利林费尔德、德國社會學家阿尔伯特·舍弗勒等。 历史把社会当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模型或概念,是在19世纪末由法国社会学家爱米尔·涂尔干详尽阐述的。据涂尔干所说,一个有机体或社会的功能越专业化,那么其发展程度也越高,反之亦然。一般来说,文化、政治和经济是社会的三个核心活动。因此,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功能,在理论上可以对其进行研究、建模和分析。赫伯特·斯宾塞在他的文章“社会有机体”中,进一步描述了“机体社会”的概念。 理论斯賓塞從生物進化的基本原則出發,並在其他學科的基本理論基礎上進一步充實,驗證和肯定了這一基本原則,然後把它擴展到社會領域,建立了自己的社會學體系。 在他的3卷本《社會學原理》(1876-1896)一書的第1卷中,論述了社會是什麽這一問題。他認爲社會同生物一樣是一個有機體,這兩种有機體之間存在着許多相似之処:
斯賓塞還將社會及其組織比擬爲人的集體。人體的生存要有營養、循環和調節3個系統,社會的生存也依賴于相應的3個系統:社會的工業組織向社會提供必要的產品;社會的商業組織,像人體的血液循環一樣,把營養輸送到集體的各部位;以國家爲首的社會政治組織,像人體的神經系統一樣調節各部分,使之服從于整體。據此,斯賓塞又將社會中的人分爲3類,即從事生産的工人、農民,從事流通的商人、企業家和銀行家,以及政府的官員和管理人員。這3類人互相合作,各司其職,保持平衡。如果破壞了這種平衡,就是破壞了社會有機體。斯賓塞還指出兩种有機體的不同點:
相关概念一个类似的概念是盖亚假说,其中整个地球被理论化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影响社會有機體論的觀點提出之後,經過利林菲爾德、舍弗勒等人的闡發,成爲早期社會學中具有普遍意義的方法論基礎,對19世紀歐洲社會學和美國早期社會學都發生過重要影響,如W·G·薩姆納、A·W·斯摩爾和L·F·沃德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從中汲取過思想營養。 参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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