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悦军
石悦军(1971年3月5日—2006年12月20日),人称“吉林屠夫”,中华人民共和国连环杀手,于2006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在吉林省柳河县和通化县致12死5伤,同年11月25日被判处死刑,12月20日被执行死刑。 生平石悦军1971年3月5日生于吉林省柳河县,家住通沟村,是一名杀猪的屠夫。[1]他的妻子说他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愿与他人交往,并且在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总是会耿耿于怀。 案发前两个月,他去通化看心理医生,心情改善很多,之后便和妻子去上海、苏州和杭州旅游。[2] 案发2006年9月24日上午,石悦军驾车到通化县二密镇,杀害了李振军(一说李振君)和曾经处罚过他的畜牧站副站长王玉良及其妻子和父母。王玉良的亲戚王玉宏(一说王玉红)赶来用铁锹与石悦军搏斗时,被他刺伤腹部。然后,石悦军驾车前往柳河县柳南乡,杀死了不进他猪肉卖的小卖店店主刘国华,刺伤了刘国华的妻子。他还杀死了邻居王刚,因为王刚嫌他给的工资低。然后,他前往三源浦镇,杀死了小卖店店主和屠宰场管理人员于洪勇(一说于宏勇)并刺伤其妻子后逃离。于洪勇也曾处罚过石悦军。 很快,警方便认定石悦军为犯罪嫌疑人,并在当地设卡拦截。通化警方悬赏10万元人民币。9月27日,石悦军来到通沟村向孙洪连及其妻子讨饭吃,将两人杀害后再次逃窜。9月28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人民币。[3]共有2000名民警,以及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群众等12000人参与到追捕行动中。 9月29日上午,石悦军在柳河县吕家堡子村赵玉福家躲藏,被发现后又造成3死1伤。中午,石悦军在附近的玉米地中被捕。石悦军被押到长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4][5][6] 受害人死
伤
审判2006年11月25日,石悦军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7][8][9]同年12月20日在通化被枪决。[10]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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