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得
王万得(1903年—1985年7月26日),日治台北廳大加蚋堡大稻埕人,原台湾共产党书记。 生平王万得,生於1903年,日治台北廳大加蚋堡大稻埕人,1918年毕业于台北大稻埕公学校,后又入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通信练习所甲科进修,1919年毕业,大正9年至大正10年(1921年)於淡水郵便局通信係擔任通信事務員[1]。其后,先后在新营、淡水、臺北等地郵便局工作。1922年时加入台湾文化协会,並於臺灣民報擔任事務員。[2] 1927年时前往中國,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转籍加入台湾共产党,與潘欽信同為台灣共產黨的重要幹部。1929年返台,1931年在台共第二次大会中被选为常务委员兼书记长。是年,台共遭日本警察镇压,于7月被捕,入狱12年。 战后,9月1日,軍統局幹員張士德、黃昭民隨美國空軍地勤支援小組(AGAS)抵台,籌組三民主義青年團,透過王萬得在台北組織地痞一千人。于1946年任台湾省政治建设协会常委理事、台湾革命先烈遗属救济委员会常委。二二八事件后協助蔡孝乾發展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組織吸收葉崇培、游祥枋、廖瑞發等多人加入共產黨,1947年10月政府通令日共份子辦理登記時,張朝基化名簡永德逃避登記,透過陳本江認識在鹿窟基地的王萬得,1948年,王萬得持化名簡永德之身分證逃往大陸,日後張朝基在鹿窟案遭破獲後因此遭判處死刑。 回到大陸後的王萬得加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并任台盟华东总支部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台盟总部理事、顾问,后被批斗、下放。1983年,当选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5年7月26日逝世,新华社的官方讣告中称其为“台湾知名政治活动家、爱国老人”。[3][4][5] 參見参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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