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民模
潘民模(1534年—?),字子傚,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湖廣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士[1][2]。授浙江秀水县知县,调宝坻县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选授福建道监察御史,三年巡按陕西,万历初出为福建汀州府知府,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 家族曾祖潘晟;祖父潘文學;父潘洪,教授。母許氏。具庆下。兄民極。弟民栋、民格、民桢[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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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民模
潘民模(1534年—?),字子傚,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湖廣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士[1][2]。授浙江秀水县知县,调宝坻县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选授福建道监察御史,三年巡按陕西,万历初出为福建汀州府知府,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 家族曾祖潘晟;祖父潘文學;父潘洪,教授。母許氏。具庆下。兄民極。弟民栋、民格、民桢[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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