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二世
沙·阿拉姆二世(1728年6月25日—1806年11月19日), 亦名Ali Gauhar, 是统治印度次大陆的莫卧儿帝国的第十五任皇帝(1759年-1806年),是被谋害的阿拉姆吉尔二世的儿子。 1759年,沙·阿拉姆二世從德里逃亡出走,首相費羅茲·姜格三世惟恐阿拉姆吉爾二世推舉沙·阿拉姆二世登基,收回他的實權,所以他便策劃刺殺行動,殺死阿拉姆吉爾二世及其他重要皇室成員,擁立奧朗則布曾孫沙·賈汗三世登基。阿拉姆吉爾二世的女婿帖木兒沙·杜蘭尼為阿富汗國王艾哈邁德沙·杜蘭尼的兒子,當阿拉姆吉爾二世被刺殺後,阿富汗軍隊擁立沙·阿拉姆二世及打着復仇的旗幟與馬拉地人和錫克人作戰。1761年,阿富汗軍隊在第三次帕尼帕特戰役中取得大勝,徹底摧垮了對手。艾哈邁德沙扶植了沙·阿拉姆二世為皇帝後回師坎大哈。 1764年10月,莫臥兒帝國與孟加拉聯軍被英屬東印度公司在布克薩爾戰役中打敗,沙·阿拉姆二世被迫在1765年8月16日與英屬東印度公司克萊夫男爵簽署阿拉哈巴德條約。根據該條約,莫臥兒皇帝將孟加拉、比哈爾和奧里薩邦的行政管理權(印度語中稱Diwani)授予了東印度公司。作為回報,東印度公司每年向皇帝進貢26拉克盧比(相當於26萬英鎊)。 其後,因應阿拉哈巴德條約的條款,沙·阿拉姆二世離開德里,逗留在安拉阿巴德,由他的兩名兒子代表他主持政務。 1772年沙·阿拉姆二世回到德里,在他的大將軍米爾扎納賈夫汗病逝後國勢日蹙[1]。英屬東印度公司勢力日漸壯大,變成由英屬東印度公司主宰。 沙·阿拉姆二世屢次被南方的馬拉塔帝國所敗,1788年德里被阿富汗人攻陷,沙·阿拉姆二世被囚,並被他收養的阿富汗 Rohilla 人遺孤古蘭卡迪爾挖出雙眼[2]。謠傳阿拉姆二世與其養子古蘭卡迪爾為同性戀關係。數月後馬拉塔帝國擊敗阿富汗人取回德里。 1803年,英軍打敗馬拉塔帝國入主德里,救出又老又盲的沙·阿拉姆二世。1806年,沙·阿拉姆二世逝世,王位由次子阿克巴·沙二世繼承。
|
Portal di Ensiklopedia Du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