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演
沈演(1566年—1638年)[1],字叔敷,號何山,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萬曆十九年(1591年)順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與兄沈㴶同登進士,授工部主事。歷任禮部精膳司郎中[2]、員外郎[3]。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任福建右參政、僉事[4],後改任江西副使[5]、江西右參政[6]。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任山西按察使[7],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升福建右布政使[8]。泰昌元年(1620年)擔任陝西左布政使[8]。 天啟三年(1623年)擔任順天府府尹。天啟五年(1625年)擔任湖廣右布政使[9],此後升任刑部左侍郎[10]。崇禎三年(1630年)改任工部左侍郎[11]。崇禎四年(1631年),改南京刑部尚書[12]。 家族轶事秀水朱大启有《吊沈何山诗》:「术士俱传不死方,临期一着费商量。无生无死原无用,莫向留城学子房。」[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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