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仲士(1566年—1625年),號純所,四川成都府仁壽縣籍陝西西安府耀州三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川戊子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六名進士。授湖广枝江县知县,仕至刑部主事。[1]
家族
曾祖周兆;祖周顯;父周以庠。
参考资料
-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尚書一房》,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二十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九十六名進士。丙寅十二月十七日生,曾祖周兆;祖周顯;父周以庠。中式四川戊子鄉試舉人。仕至刑部主事。
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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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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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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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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