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元
李叔元(1556年—1629年),字端和,别號鹿巢,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進士[1]。授刑部主事,转礼部郎中,出任山东学政,迁浙江温处道粮漕参政,擢江西按察司。升湖广左布政使。崇祯年間,起光禄寺卿兼太僕寺卿銜[2]。 著作著有《四书说》、《春秋传稿》。 家族子李正培、李正高。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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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元
李叔元(1556年—1629年),字端和,别號鹿巢,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進士[1]。授刑部主事,转礼部郎中,出任山东学政,迁浙江温处道粮漕参政,擢江西按察司。升湖广左布政使。崇祯年間,起光禄寺卿兼太僕寺卿銜[2]。 著作著有《四书说》、《春秋传稿》。 家族子李正培、李正高。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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