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山郡

汶山郡中國古代,最早由西漢時所置。

漢代汶山郡

漢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年)以汶江(今四川省茂縣以北)為治所,建立汶山郡(《華陽國志·蜀志》,《後漢書·冉駹夷傳》作郡立於元鼎六年,前111年),立郡有45年。漢昭、漢宣兩帝時,採取少動干戈、儘量鞏固的政策,一些局部疆域地區不得不有所收縮,於地節三年(前67年,《華陽國志·蜀志》原作「元年」,任乃強據《漢書·宣帝紀》、《後漢書·冉駹夷傳》改作「三年」),撤銷了汶山郡,改為蜀郡北部都尉。

漢安帝延光三年(124年) ,又復立汶山郡(《後漢書·郡國志》劉昭注引《華陽國志》),大約數年又恢復為蜀郡北部都尉,漢靈帝時再為改郡(《後漢書·冉駹夷傳》 )。不久又復為都尉。劉備定蜀,以陳震為都尉,易郡名改為汶山太守(《三國志‧陳震傳》)。歷蜀漢西晉成漢東晉南朝未變,而轄域日益縮減。

隋文帝時廢汶山郡入會州

隋代汶山郡

隋煬帝改會州為汶山郡,並於今茂汶置汶山縣。會州、汶山郡及唐以後的茂州,都以汶山縣為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