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郡关于同名郡,参见:太原郡 (消歧义)。
太原郡,也稱太原國,是前246年,秦国始置至隋朝時期的郡,辖区在今山西省太原市、晋中市、吕梁市等地。 晋阳城由赵简子始建于公元前497年的春秋时期。前455年(周贞定王十四年),智伯瑶攻打赵氏,以汾水淹灌城。后来赵襄子说服韩、魏两家倒戈,放水倒灌智伯军营,大破智伯军,擒杀智伯瑶,称为晋阳之战。战国初期为赵国都城。 秦庄襄王二年(前248年),蒙骜攻赵国,定太原。次年置太原郡[1]。晋阳城为太原郡、晋阳县治所。秦始皇时为全国三十六郡之一。西汉武帝时为并州所辖郡之一。户十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三,口六十八万四百八十八。下领二十一县:晋阳县、葰人县、界休县、榆次县、中都县、于離縣、兹氏县、狼孟县、邬县、盂县、平陶县、汾阳县、京陵县、阳曲县、大陵县、原平县、祁县、上艾县、虑虒县、阳邑县、广武县[2]。 西晉泰始元年,封司馬瓌為太原王,封地太原國。曹魏末年,太原郡下轄十三縣,東晉末年,狼孟縣廢除,下轄十二縣:陽曲縣、榆次縣、于離縣、孟縣、陽邑縣、大陵縣、祁縣、平陶縣、京陵縣、中都縣、鄔縣。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太原郡废入并州。大业三年(607年),复置太原郡。户十七万五千三,下领十五县:晋阳县、太原县、交城县、汾阳县、文水县、祁县、寿阳县、榆次县、太谷县、乐平县、和顺县、辽山县、平城县、石艾县、盂县[3]。唐朝建立后,天下改郡为州,故于武德元年(618年),废太原郡。 注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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