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伊汪志伊(1743年—1818年),字稼門,中國安徽桐城人。舉人出身的汪志伊於1797年擔任福建布政使,同年再昇福建巡撫。 他於福建巡撫任內,為了平定盜船游奕,緝捕海賊,特地奏請福建水師副參以上兼用本省通融撥用。另外,也改良州縣徵糧措施。也因此改革,任內破獲多名首夥盜犯。之後,因為閩商黃豐勝等至台灣鹿耳門遇盜被劫,他坐視不察,遭革職留任,後則因補救得宜,寬之。 1811年,他調為閩浙總督,是為清朝封疆大吏。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知县朱履中因收賄受弹劾,传讯中,他反诬李赓芸勒索,但无佐证。汪志伊因李赓芸为己所荐,意欲追查,福州知府塗以輈对此案又操之过急,致使李赓芸自縊身亡,一时舆论大哗。[1]陈寿祺與生员林天光等向钦差呈诉,志伊遭褫職永不敘用,隔年卒。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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