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形(英語:scheme)是代數幾何學中的一個基本概念。概形是由亞歷山大在他1960年的论文《代數幾何基礎》中提出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解決代数几何中的一些問題,例如威爾猜想[1] 。建立在交換代數的基礎之上,概形理論允許使用拓扑学、同調代數中有系統的方法。概形理論也將許多代數幾何和數論的問題統一,這也使得懷爾斯得以證明费马最后定理。
定義
給定一個局部賦環空間,如果對的一個開集,是仿射概形,稱爲仿射開集。
一個局部賦環空間稱爲概形,如果的每一點都有仿射開邻域,即包含的仿射開集。
直觀上說,概形是由仿射概形粘起來得到的,正如流形是由歐幾里得空間粘起來得到的。
兩個概形之間的態射就是它們作爲局部賦環空間的態射。
概形範疇
全體概形構成範疇,其態射取為局部賦環空間之間的態射(另見概形的態射)。給定概形,所謂之上的概形(又稱-概形)即是概形間的態射。交換環上的概形即是態射。
域上的代數簇可定義為上的滿足特定條件的概形,但對於具體何種概形可稱為簇,有不同約定,其中一種定義為之上有限型的整、分離概形。[2]
態射確定了正則函數環上的拉回同態。對於仿射概形,此構造給出概形態射與環同態之間的一一對應。此意義下,概形論包含了交換環論的全部內容。
由於是交換環範疇的始对象,概形範疇對應以為終對象。對於交換環上的概形,所謂的值點即是態射的截面,全體值點的集合記作,其對應的古典概念是定義的方程組在中的解集。若實為域,則亦稱為的-有理點集。
推而廣之,設有交換環,其上有概形和交換代數,則的值點定義為之上的態射(該態射需要與射向的態射組成交換圖表),值點的集合記作。(類比到方程組的情況,相當於將某個域擴張成,再考慮中的解集。)固定及其上的概形時,映射為自交換代數範疇至集合範疇的函子。上的概形可從此點函子確定。
概形的纖維積總存在:對任意兩態射,皆可在概形範疇內找到纖維積(即範疇學拉回)。若為域上的概形,則兩者在上的纖維積可以視為-概形範疇中的積,例如仿射空間與在上之積正是。
由於概形範疇既有纖維積,又有終對象,其有齊全部有限极限。
歷史
概形的概念是由亞歷山大·格羅滕迪克在20世紀50年代引入的。一開始稱為“預概形”(法語:préschéma,英語:prescheme),1967年左右改稱現名。
概形的中文名稱源自日文“概型”。
例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