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闇公
杨闇公(1898年3月10日—1927年4月6日),原名杨尚述、或作杨尚达,字闇公,四川潼川府遂宁县双江镇人(今屬重庆市潼南区),是早期中共活动家,中国近代政治人物。 生平1913年入南京军官教导团学习。1917年东渡日本,1918年入日本士官学校,攻读军事。回国后与吴玉章等在四川从事工作,1924年1月秘密组织中国青年共产党,1925年解散,后改入中国共产党,任重庆团地委组织部长、书记,创办重庆中法学校[1]。同年10月,中共四川地方委员会书记。1926年2月,任中共重庆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领导四川国共合作[2]。10月兼任地委军委书记,后与朱德、刘伯承、陈毅共同发动领导顺泸起义[3]。1927年,刘湘派军警镇压中共运动,即“三·三一惨案”。同年4月4日,杨闇公偕妻子赵宗楷去武汉时,于亚东号轮上被捕[4]。 1927年4月6日,杨闇公被执行死刑。 著作著有《杨闇公文集》传世[5]。 家庭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