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方
李经方(1855年—1934年9月28日),字伯行[1],号端甫[1],清末民初官員、企業家,安徽合肥县磨店(今属肥东县)人,李鴻章養子,著有《李袭侯遗集》、《安徽全省铁路图说》等。 本為李鴻章姪子,後過繼鸿章,長期任李鴻章祕書翻譯等職,臺灣割讓時,曾任「割臺專使」,由於怕被憤慨的臺灣人刺殺,在基隆外海與日本官員辦理交割。後任駐英大使、邮传部左侍郎、邮政总局局长等官,中華民國建國後,棄政事轉而經營實業。岳父张集馨。 生平李经方原為李鴻章六弟李昭慶之子。同治元年(1862年),李鴻章年過四十仍膝下無子,故李昭慶將李经方過繼給李鸿章,李鸿章稱之為“大兒”。 光緒三年(1877年),李經方與大弟李經述在天津直隸總督衙門讀書,以洪汝奎為師。光緒十六年(1890年),任驻日本公使[4]。光緒二十年 ( 1894年 ),中日黃海海戰 (大東溝海戰) 爆發,李經方返國。 次年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经方隨鴻章赴日本山口縣赤馬關議和,代表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為「交割臺灣全權大臣」(「割臺專使」)[6]。6月1日16時李經方乘德國輪船公義號抵臺。6月2日偕同翻譯盧永銘、陶大均在基隆三貂角外海,與日本政府派任第一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海軍大將簽署《交接臺灣文據》[12][13]。文件規定:“‘臺灣全島、澎湖列島之各海口及各府縣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屬公物件’,全部交給日本。”李經方選在基隆外海的日本軍艦上辦理交割主權,避開怨民[14],樺山曾問經方「為何不上岸簽署」,經方表示「臺灣人非常憤慨,怕被暗殺」。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任清廷商约大臣[9]。兩年後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出任使英大臣[10]。宣統三年(1911年)调任邮传部左侍郎[11],在与洋人极力争取后,由李经方兼任中国第一任邮政总局局长。 宣統退位後,转向实业,1933年立下遺囑,明定遺產分配方案,在合肥、巢縣、六安、霍山都有大量房地產,1934年去世。 影視作品參見参考资料注释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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