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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素」。
李春皜(1582年—?年),字元素,號西崐,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官員。
生平
丙午浙江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九十四名,第三甲第六十名進士。禮部觀政,授福建泉州府晉江縣知縣,卒[1]。
家族
曾祖李廷瑞,庠生;祖李景暉,壽官;父李上律,歲貢教授;前母張氏;母徐氏。永感下。兄春白;春皋。子李喬楫;李喬㭿。
参考资料
-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八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六十名進士。壬午十一月十八日生,行二,曾祖李廷瑞,庠生;祖李景暉,壽官;父李上律,歲貢教授;前母張氏;徐氏。永感下,妻方氏,兄春白;春皋,子喬楫;喬㭿。由廩生中式丙午鄉試五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一百九十四名。禮部觀政,授福建泉州府晉江知縣卒。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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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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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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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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