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類(A)會計科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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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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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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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解釋和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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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及約當現金(項目) |
1100 1110 |
為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較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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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
1101 1111 |
指手存或庫存的現金,可以作為直接支付的工具。
註:
1.若在交易裡,沒有提到要以什麼為付錢的工具,則一律以「現金」來表示。
2.若交易裡有應收或是應付而未實現,其會計科目不能使用現金,應以「應收____」或是「應付____」的會計科目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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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現金 |
1101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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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金/週轉金 |
1102 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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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 |
1103 1113 |
存在銀行,可以自由提存的各種存款,如支票存款、現金等。
註:
1.即期票據要以「銀行存款」的會計科目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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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當現金 |
1107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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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金融資產─流動(項目) |
1110 |
指各項預計於1年之內處分的權益證券(股票、債券等)或1年內到期的債權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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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 |
1111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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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現金 |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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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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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流動 |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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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現金與約當現金 |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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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短期投資 |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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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項目) |
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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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股票 |
1121 |
投資短暫期間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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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短期票券 |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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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政府債券 |
1123 |
投資短暫期間的政府機關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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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受益憑證 |
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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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公司債 |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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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資─其它 |
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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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短期投資跌價損失 |
1129 |
投資時因價格下跌所發生的損失,屬於「短期投資」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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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項目) |
1130 1150 |
可以簡寫成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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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關係人 |
1131 1137 |
與關係人所獲得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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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 |
1131 1151 |
因出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所獲得的票據,如遠期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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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貼現 |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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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收票據 |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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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
1139 1159 |
用來抵消無法如期收回的應收票據而設的科目,屬於「應收票據」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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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項目) |
1140 1170 |
可以簡寫成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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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 |
1141 1172 |
因出售商品或勞務所獲取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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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分期帳款 |
1142 |
應收的帳款,以分期制來收款,不一次全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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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呆帳─應收帳款 |
1149 1179 |
用來抵消無法如期收回的應收帳款而設的科目,屬於「應收帳款」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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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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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收帳款/其它應收款(項目) |
1180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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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出售遠匯款 |
1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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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遠匯款─外幣 |
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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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遠匯折價 |
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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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收益 |
1184 1205 |
指屬於本會計期間但尚未收取的收益,如應收佣金、應收租金等。
註:
1.可以單獨再設立新的會計科目,如應收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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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退稅款 |
1185 1201 |
溢付稅額可以申請退還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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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收款─關係人 |
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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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收帳款─關係人 |
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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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收款─其它 |
1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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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呆帳─其它應收款 |
1189 |
用來抵消無法如期收回的其它應收款而設的科目,屬於「其它應收款」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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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收款 |
1200 1206 |
不屬於應收票據、應收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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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項目) |
1210 1220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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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存貨 |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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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銷商品 |
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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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商品 |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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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219 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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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成品 |
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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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銷製成品 |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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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產品 |
1223 |
指在生產主要產品過程中附帶生產出的非主要產品。[5]
副產品
(1)副產品是企業的次要產品,不是企業生產活動的主要目標。
(2)銷售價格較低,銷售收入大大低於主產品,在企業總銷售收入中的比重很小。
副產品成本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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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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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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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產品的扣除成本為0 |
當副產品價值極微時,假定其分配的聯合成本為0,聯合成本全部由主產品負擔,副產品的收入直接列入利潤表的其他業務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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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產品只負擔繼續加工成本 |
聯合成本歸主產品,副產品的收入列其他業務收入,副產品繼續加工成本列其他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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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產品作價扣除 |
把副產品的銷售價格扣除繼續加工成本、銷售費用、銷售稅金及合理利潤後作為扣除價格,再從聯合成本中扣除。
公式:
副產品扣除單價=單位售價-(繼續加單位成本+單位銷售費用+單位銷售稅金+合理的單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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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成本在主副產品間分配 |
如果副產品在企業銷售額中還能佔據一定的比例,可以按照聯產品分配的辦法來分配聯合成本,使副產品佔少量成本,這種方法相對準確。副產品所分配的聯合成本加上繼續加工成本就是副產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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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製品 |
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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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 |
1225 |
委託其他地方之產品。[6]
委外加工
一般符合IFRIC 4 租賃定義之交易型態 (私人企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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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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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內容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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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IFRIC 4 條件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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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代工 |
*將企業資料處理職能外包,或針對特殊產品委外加工等,可遍及一般產業。 |
*在委外加工合約中,如發包廠商能控制外包廠商生產設備之使用權,且該設備是發包廠商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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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設備 |
*汽車模組廠專為零組件或汽車製造廠設計之模具設備。 |
*同上。如模具廠僅提供設備給下游汽車製造廠生產使用並收取金額,且該模具具特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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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設備、銷售耗材 |
*醫療器材業提供免費檢測設備給客戶使用,在銷售相對應試劑取得收入。 |
*檢測設備所有權在醫療廠商。然而使用權已轉讓,醫療廠商銷售之耗材僅能使用於特定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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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
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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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 |
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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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原物料 |
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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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1230 1950 |
指企業因契約、法律規定或自願等指定特定用途而提撥的基金,須依規定才能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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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薪資 |
1251 |
預先支付給員工的薪資,員工有償還工作之義務。但是為了保險起見,通常企業較少會先支付給員工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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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租金 |
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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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保險費 |
1253 |
預先支付的保險費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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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節目費用 |
1253 |
在節目要做製作、開播、...前預先支付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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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盤存 |
1254 1256 1415 |
期末結算時尚未用完的用品。
註:
1.調整時分錄:
權責發生基礎(記實轉虛法):借方:文具用品(已耗用)、貸方:用品盤存(已耗用)
聯合基礎(記虛轉實法):借方:用品盤存(未耗用)、貸方:文具用品(未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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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所得稅 |
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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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預付費用 |
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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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款項(項目) |
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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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貨款 |
1261 1421 |
指在賣方交貨前預先支付的訂金,又可簡稱「先付錢後領貨」。
註:
1.可寫「預付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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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 |
1264 1281 1423 |
進貨或支付費用時,所需負擔的營業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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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扺稅額 |
1265 1282 1424 |
溢付稅額用來抵繳下一期應付營業稅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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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預付款項 |
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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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流動資產(項目) |
1280 1290 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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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付款 |
1283 1471 |
因性質尚未確定而暫時支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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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付款 |
1284 1472 |
由企業組織先行代為支付的款項,未來須償還給企業的一種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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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借支 |
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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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證金 |
1286 1861 1920 |
1.付出的各種押金或保證金。
2.存出供作保證用之現金或其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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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存款 |
1287 1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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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 |
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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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兌換損失 |
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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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 |
1301 |
指持有尚未出售的商品。含原料、在製品、成品。
註:
1.購入存貨要以「進貨」表示。
2.投資商品要以「存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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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與長期投資(項目) |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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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還基金 |
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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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及擴充基金 |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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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損失準備基金 |
1313 |
為預防意外而事先預備的基金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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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 |
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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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金 |
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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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投資(項目) |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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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 |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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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債券投資 |
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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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不動產投資 |
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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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現金解約價值 |
1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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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長期投資 |
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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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長期投資跌價損失 |
1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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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款項 |
1410 |
預付性質之款項,包刮各項預付費用及預付貨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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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費用 |
1411 |
本期間內預先支付的費用(可能碰到隔年或是N年等的長時間預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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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1411 1501 1602 |
營業上所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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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土地 |
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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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良物 |
1421 |
佔有土地的改良物品或建造物,如路燈、停車場、圍牆、古蹟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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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良物─重估增值 |
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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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折舊─土地改良物 |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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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築 |
1431 1611 |
供營業上使用的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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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折舊─房屋及建築 |
1438 1613 |
建築物成本分攤的累計折舊數,為「房屋及建築」的抵減科目。
折舊
折舊的三個要素:成本、使用年限(估計值)、殘值(估計值)。
折舊公式:(成本-殘值)÷使用年限
調整分錄:
折舊
累計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會計科目)
帳面價值公式:成本-累計折舊=帳面價值
使用若未滿一年的折舊公式:
折舊=(成本-殘值)÷使用年限÷12×使用實際月數(小於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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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房屋及建築 |
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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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具(器具) |
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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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折舊─機具(器具) |
1448 |
為「機具(器具)」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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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機具(器具) |
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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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金融資產─非流動(項目) |
1520 |
指各項權益證券或債權證券,於1年以上處分或到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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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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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發展中之無形資產 |
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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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00 |
供營業上長期使用的有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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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處分資產 |
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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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設備 |
1616 |
供企業生產製造產品的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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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折舊─機器設備 |
1618 |
機器設備成本分攤所提列的折舊累計數,為「機器設備」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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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設備 |
1671 |
供營業上使用的各項運輸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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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折舊─運輸設備 |
1673 |
運輸設備成本分攤所提列的折舊累計數,為「運輸設備」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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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設備/生財器具 |
1691 |
供辦公上使用的各種器具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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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折舊─辦公設備 |
1693 |
辦公設備成本分攤所提列的折舊累計數,為「辦公設備」的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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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 |
1711 1782 |
1.指依法取得或購入之商標權。
2.用以表彰企業產品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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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商標權 |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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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 |
1721 1786 |
1.指依法取得或購入之專利權。
2.政府授予得製造、銷售,或處分其專利品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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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專利權 |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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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權 |
1731 |
凡是為營業而取得之特許權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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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特許權 |
1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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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 |
1741 1796 |
創作者的創作品享有之權利。
註:
1.期限是創作者存在期間以及創作者過世後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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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著作權 |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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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軟體 |
1751 1802 |
1.指「式行銷之電腦軟體」。
2.企業以出租或出售之目的,而自行開發或外購的電腦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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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攤銷─電腦軟體 |
1758 1803 |
將電腦軟體成本分攤所提列的攤銷累計數,為「電腦軟體」的抵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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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電腦軟體 |
1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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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譽 |
1761 1805 |
指出價取得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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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減損─商譽 |
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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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費 |
1771 |
註:可列為費損類會計科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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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無形資產(項目) |
1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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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退休金成本 |
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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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權益改良 |
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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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攤銷─專利權 |
1787 |
將專利權成本分攤所提列的攤銷累計數,為「專利權」的抵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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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資產(項目) |
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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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發行成本 |
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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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預付租金 |
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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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預付保險費 |
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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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 |
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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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退休金 |
1815 |
預先支付給員工在要退休前的退休基金,退休後員工應不得再與企業討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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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遞延資產 |
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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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資產(項目) |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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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資產 |
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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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項目) |
1840 |
註:也可寫「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與催收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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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收票據 |
1841 |
在一年以上的應收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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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收帳款 |
1842 |
在一年以上的應收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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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帳款 |
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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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與催收帳款─關係人 |
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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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長期應收款項 |
1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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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抵呆帳─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與催收帳款 |
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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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項目) |
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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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 |
1851 |
指非以投資或出租為業之商業供作出租之自有資產,亦有借給別人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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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重估增值 |
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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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折舊─出租資產 |
1859 |
出租資產成本分攤所提列的折舊累計數,為「出租資產」之抵減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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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項資產─其他 |
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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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資產/遞延費用/遞延借項 |
1925 |
已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應作之後各期負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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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類(L)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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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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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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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解釋和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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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項目) |
2100 2110 |
向銀行短期借入之款項、透支或其它短期借款等,必須在一年內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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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透支 |
2101 2111 |
根據銀行透支約定書,在約定的期限與透支額度內,向銀行透支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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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款 |
2102 2112 |
向銀行借入的款項,須在短期內償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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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業主 |
2114 |
指可能因開辦費而與業主暫時以短暫期間的借款。如果開辦費的各項支出總計沒有超過與業主的短期借款金額,通常剩餘的錢是要還給業主的。而如果超過的話,那可能就必須再給與業主多花費的部份。有些與業主借的錢即使沒有超過借款金額,還是要全數歸還給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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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員工 |
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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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關係人 |
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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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其它 |
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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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短期票券(項目) |
2120 |
指為自貨幣市場獲得資金,而委託金融機構發行之短期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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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商業本票 |
2121 |
應付給企業機構的本票之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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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 |
2122 |
由銀行經確認可以兌換後,銀行收此本票的收據,並以此本票的金額給予相對應的金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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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票據(項目) |
2130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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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票據 |
2131 2151 |
指商業應付之各種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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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票據─關係人 |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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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付票據 |
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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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帳款(項目) |
2140 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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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帳款 |
2141 2171 |
1.指商業應付之各種帳款。
2.欠債之款項尚未開具票據。
3.應付未付之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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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帳款─關係人 |
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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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所得稅(項目) |
2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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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所得稅 |
2161 |
指應付未付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如薪資所得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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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費用(項目) |
2170 |
指在商業經營裡,可能會支付的相關費用。
註:
1.可以單獨設立會計科目,如應付薪資、應付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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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薪工 |
2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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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租金 |
2172 |
指借租物品而應該需支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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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利息 |
2173 |
指可能因借錢或是買東西分期付款,而需要額外支付的利息。
註:
1.利息公式:本利和=本金×(1+利率)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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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營業稅 |
2174 2215 |
指營業中收入須付給公家機關的稅金。
註:
1.稅金應:50%供各地方之政府使用、45%供營運之用、5%供勞健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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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稅捐─其它 |
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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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付費用 |
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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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付款(項目) |
2180 2190 2200 |
指不能歸屬於應付帳款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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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土地房屋款 |
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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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設備款 |
2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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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付款─關係人 |
2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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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股利 |
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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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紅利 |
2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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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應付款─其它 |
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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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費用 |
2201 |
應歸本期負擔但尚未支付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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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項稅額 |
2214 2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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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款項(項目) |
2260 |
指預為收納之各種款項,之後可不必再支出已經預先支付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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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貨款 |
2261 2311 |
預先收到顧客支付的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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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收入 |
2262 2313 |
指未發生該有的權益之前就先收取的收入,之後有償還或是給予等值價格之義務。
註:
1.調整時分錄:
權責發生基礎(記實轉虛法):借方;預收收入(已實現)、貸方:____收入(已實現)
聯合基礎(記虛轉實法):借方:____收入(未實現)、貸方:預收收入(未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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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預收款 |
2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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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動負債(項目) |
2280 2290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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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收款 |
2283 2330 |
指性質尚未確定而暫時收款的部份,之後有可能會因某些相關規定而可以獲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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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款 |
2284 2335 |
企業替其他機關代收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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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負債 |
2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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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兌換利益 |
2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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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股東)往來 |
2293 3201 |
業主與企業交易。
註:歸類為負債類或權益類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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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往來 |
2294 |
做同職業的企業之交易。
同業往來
同業往來,屬於資產與負債共用科目,餘額在借方是資產(列在其他資產),餘額在貸方是負債 (列在其他負債),顧名思義,是指與同業間的商業往來。
同業往來資產負債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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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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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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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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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稅額 |
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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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 |
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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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銷項稅額 |
減: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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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產 |
其他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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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往來 (借餘) |
同業負債 (貸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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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流動負債─其它 |
2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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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公司債(項目) |
2310 2530 |
凡公司奉核准並已發行之公司債皆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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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公司債 |
2311 2531 |
指發行公司約定於到期日支付本金,並按期支付利息給投資人的書面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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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公司債溢(折)價 |
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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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借款(項目) |
2320 2540 |
指到期日在一年以上之借款,通常可能會因為時間較長之關係,所以會要求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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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銀行借款(銀行長期借款) |
2321 2541 |
向銀行借款之償還到期日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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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借款─業主 |
2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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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借款─員工 |
2323 |
|
長期借款─關係人 |
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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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借款─其它 |
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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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付票據之款項(項目) |
2330 |
指付款期間在一年以上的應付票據、應付帳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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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付票據 |
2331 |
指付款期間在一年以上的應付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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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應付帳款 |
2332 |
指付款期間在一年以上的應付帳款,通常可能會出現於分期付款的情況。
|
長期應付票據及款項─關係人 |
2337 |
|
其它長期應付款項 |
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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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計退休金負債(項目) |
2350 |
有支付員工之退休金義務商業,於員工在職期間依法提列之退休金準備。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2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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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役、復原及修復成本之長期負債準備(項目) |
2360 |
[8] [9]
|
除役、復原及修復成本之長期負債準備 |
2361 |
|
其它長期負債(項目) |
2380 |
|
其它長期負債─其它 |
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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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保證金 |
2645 2861 |
凡是他人繳存本企業作為擔保的款項均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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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保證金(項目) |
2860 |
|
雜項負債(項目) |
2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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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項負債─其它 |
2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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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類(C)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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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名稱
|
會計科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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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解釋和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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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資本(項目)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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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資本 |
3101 |
業主投入的原始金額,以及日後增資的金額,若有有關業主的交易現象皆使用此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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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股本(項目) |
3110 |
本身所擁有的本金,可作為投資使用。
註:
1.股票1張通常指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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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本 |
3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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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股股本 |
3112 |
|
預收股本 |
3113 |
預先收入的資本。
|
待分配股票股利 |
3114 |
指投資有獲得利潤,但是尚未獲得應得的對應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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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 |
3115 |
指本金。
|
業主往來(項目) |
3200 |
|
業主往來 |
3201 |
業主與企業之間的交易。
|
股票溢價(項目) |
3210 |
凡公司以高於普通股或特別股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其所超收金額的部份皆屬之。
|
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項目) |
3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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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股股本 |
3112 |
|
普通股股票溢價 |
3211 |
|
特別股股票溢價 |
3212 |
|
庫藏股溢價公積 |
3214 |
|
其他溢價公積 |
3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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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特別股溢價(項目) |
3220 |
|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項目) |
3230 |
|
資本公積─贈與(項目) |
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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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公積(項目) |
3260 |
指與股本有關之受領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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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公積 |
3261 |
|
其它資本公積(項目) |
3280 |
|
本期損益(項目) |
3300 |
|
法定盈餘公積(項目) |
3310 |
指依公司法或其它相關法令規定,自盈餘中指撥之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3311 |
|
特別盈餘公積(項目) |
3320 |
|
意外損失準備 |
3321 |
指若有發生損失而事先做好的準備,如呆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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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擴充準備 |
3322 |
|
償債準備 |
3323 |
指先準備好該繳交債務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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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特別盈餘公積 |
3328 |
|
未分配盈餘/累積虧損(項目) |
3350 |
指未經指撥之盈餘或未經彌補之虧損。
|
累積盈虧 |
3351 |
指到目前為止企業的淨利情形。[10]
註:
1.若是賺錢,則可以「累積盈餘」表示;若是虧錢,則可以「累積虧損」表示。
|
前期損益調整 /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
3352 |
期末得知的本期損益做調整動作。
|
本期損益 |
3353 |
本期期末後,與期初淨利做的比較。如果是賺錢,則以「本期淨利」表示,若是虧錢,則以「本期淨損」表示。[11]
註:
1.若是賺錢,則得知流動比率大於1,若是虧錢,則流動比率就是小於1。通常流動比率有小數點時,會以四捨五入法取到小數點後第二位來表示。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項目) |
3410 |
|
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項目) |
3410 |
指長期股權投資採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當總市價較總成本為低,所認列之未實現跌價損失。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3411 |
|
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 |
3411 |
|
累積換算調整數(項目) |
3420 |
係指本國企業在國外營運之分公司、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事業之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產生之兌換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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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換算調整數 |
3421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項目) |
3430 |
凡期末已認列退休金負債未達最低退休金負債而補列之金額,超過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加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或減除未認列過渡性淨資產)之數屬之。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3431 |
|
未實現重估增值(項目) |
3440 |
指固定資產、遞延資產及無形資產依法辦理資產重估價所產生未實現之重估增值。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3441 |
|
庫藏股 / 庫藏股票(項目) |
3450 3510 |
指公司收回已發行股票尚未再出售或註銷者。
|
庫藏股 / 庫藏股票 |
3451 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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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股權(項目) |
3610 |
指連署公司以外之投資者持有子公司之股份權益。[12]
少數股權
少數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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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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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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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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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3 |
係規定企業合併之收購相關成本應於發生當期認列費用。諸如購併對象之仲介費用、顧問費用、法律費用、會計/審計費用、被收購公司公帄價值評價之相關成本、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專責企業合併事宜之企業內部部門運作相關管理費用等,皆屬於收購相關成本,應依相關準則於發生當期認列費用。然而,因企業合併而發行權益證券或債務證券之交易成本,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IAS 39) -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處理。 |
共同個體及單以合約達成之企業合併:將此類企業合併納入準則範圍,但現行不適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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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 27 |
IAS 27(修訂版)要求企業應將屬於 NCI 之綜合淨利認列為 NCI,即使造成 NCI 呈現借餘亦然。 為了將喪失控制力之相關會計處理廣泛運用,IAS 28 與 IAS 31 亦作微幅修訂。當投資公司對聯想 (associate) 喪失重大影響力,投資公司應將聯想之帳面價值除列,將處分價款與處分後剩餘股權公帄價值之合計與聯想之帳面價值的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IAS 31 亦有類似的會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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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36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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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條文:共12條
第 1 條 :
本法所稱關係企業,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下列關係之企業:
一、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
二、相互投資之公司。
第 2 條 :
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
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除前項外,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
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
第 3 條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
一、公司與他公司之執行業務股東或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者。
二、公司與他公司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有半數以上為
相同之股東持有或出資者。
第 4 條 :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而
未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致從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
控制公司負責人使從屬公司為前項之經營者,應與控制公司就前項損害負
連帶賠償責任。
控制公司未為第一項之賠償,從屬公司之債權人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從屬
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自己
名義行使前二項從屬公司之權利,請求對從屬公司為給付。
前項權利之行使,不因從屬公司就該請求賠償權利所為之和解或拋棄而受
影響。
第 5 條 :
控制公司使從屬公司為前條第一項之經營,致他從屬公司受有利益,受有
利益之該他從屬公司於其所受利益限度內,就控制公司依前條規定應負之
賠償,負連帶責任。
第 6 條 :
前二條所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控制公司有賠償責任及知
有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控制公司賠償責任發生時起
,逾五年者亦同。
第 7 條 :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者,
如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有債權,在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應負擔之損害賠償
限度內,不得主張抵銷。
前項債權無論有無別除權或優先權,於從屬公司依破產法之規定為破產或
和解,或依本法之規定為重整或特別清算時,應次於從屬公司之其他債權
受清償。
第 8 條 :
公司持有他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該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
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
通知該他公司。
公司為前項通知後,有左列變動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書
面再為通知:
一、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低於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
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二、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
本總額二分之一時。
三、前款之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再低於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
總數或資本總額二分之一時。
受通知之公司,應於收到前二項通知五日內公告之,公告中應載明通知公
司名稱及其持有股份或出資額之額度。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三項通知或公告之規定者,各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
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應責令限期辦理;期滿仍未辦理者,得責令限期
辦理,並按次連續各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至辦理為止。
第 9 條 :
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
以上者,為相互投資公司。
相互投資公司各持有對方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
者,或互可直接或間接控制對方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互為控制公
司與從屬公司。
第 10 條 :
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
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三分之一。但以盈餘或公積
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仍得行使表決權。
公司依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規定通知他公司後,於未獲他公司相同之通知
,亦未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股權之行使不受前項限制。
第 11 條 :
計算本章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應連同左列各款之股份或出
資額一併計入:
一、公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
二、第三人為該公司而持有之股份或出資額。
三、第三人為該公司之從屬公司而持有之股份或出資額。
第 12 條 :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從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造具其與控制公司間
之關係報告書,載明相互間之法律行為、資金往來及損益情形。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控制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編製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
前二項書表之編製準則,由證券管理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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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數股權 |
3611 |
|
收益類(R)會計科目
|
會計科目名稱
|
會計科目編號
|
會計科目解釋和定義
|
銷貨收入(項目) |
4100 4110 |
指因銷貨商品而獲得的收入。
|
銷貨收入 |
4101 4111 |
指營業項目而獲得的收入。
|
銷貨退回 |
4102 4171 |
凡已售出之商品,因顧客退回而未能獲得相對應報酬皆屬之,為「銷貨收入」的抵減科目。
|
分期付款銷貨收入 |
4112 |
銷貨商品獲得的以分期付款方式收入。
|
勞務收入(項目) |
4150 4610 |
指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收入。
|
勞務收入 |
4151 4611 |
|
銷貨退回(項目) |
4170 |
|
銷貨折讓(項目) |
4190 |
凡出售商品或產品,因給予顧客折扣、讓價而未能獲得收入之部分皆屬之,為「銷貨收入」的抵減科目。
註:
1.假設有銷貨折讓的情形,折讓的部份再做分錄時應給予紀錄至折讓的部份。
2.若是商業折扣則不入帳。
|
利息收入(項目) |
4510 |
指存放在銀行或貸放資金所獲得的利息報酬,其風險性較低,故利息也較少。
|
銀行存款利息 |
4511 |
|
其它利息收入 |
4515 |
|
佣金收入(項目) |
4520 7483 |
|
佣金收入 |
4521 |
|
租金收入(項目) |
4530 |
出租給他人所得的資金。
|
租金收入 |
4531 7482 |
|
股利收入(項目) |
4540 |
|
股利收入 |
4541 7122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項目) |
4550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551 |
|
處分投資利益(項目) |
4560 7140 |
凡因處分短期及長期投資所獲得之利益皆屬之。[13]
|
處分投資利益 |
4561 7141 |
出售證券投資時所產生的利益。
|
政府補助利益(項目) |
4570 |
政府補助利益
1.若金額很大或具重要性(佔總收入5%以上),可以單獨一個會計科目「政府補助收入」,若金額很小或不具重要性,列「其他收入」即可。
2.政府補助款一般都會有公文然後撥款,在撥款時入帳即可。
[14]
|
政府補助利益 |
4571 |
|
遞延政府補助利益 |
4572 |
|
其它收益 / 其它收入(項目) |
4580 |
|
其它收益 / 其它收入 |
4581 |
|
業務收入(項目) |
4710 |
指因居間及代理業務或受委託等報酬所獲得之收入。
|
業務收入 |
4711 |
|
其它營業收入─其它(項目) |
4880 |
指不能歸屬於前述各款之其他營業收入。
|
其它營業收入─其它 |
4888 |
|
利息收入(項目) |
7110 |
凡存放金融機構、融資貸與他人等所產生之利息收入皆屬之。
|
利息收入 |
7111 |
|
投資利益(項目) |
7120 |
凡非以投資為業之公司,因從事短期及長期投資,依成本法取得之股利收入,及依權益法按持股比例認列之被投資公司本期盈餘等投資收益屬之。
|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
7121 |
|
短期投資市價回升利益 |
7123 |
|
兌換利益(項目) |
7130 |
凡因外幣匯率變動所獲得之利益皆屬之。
|
兌換利益 |
7131 |
|
處分資產溢價收入(項目) |
7150 |
凡因處分固定資產所獲得之利益屬之。
|
處分資產溢價收入 |
7151 |
|
減損迴轉利益(項目) |
7160 |
|
投資收益(項目) |
7170 |
|
股利收入(項目) |
7180 |
|
處分投資利益(項目) |
7190 |
|
資產處分利益(項目) |
7200 |
|
票據貼現利益(項目) |
7210 |
|
債券收回利益(項目) |
7220 |
|
現金短溢(項目) |
7230 |
|
顧客未享折扣(項目) |
7240 |
|
其他營業外收入(項目) |
7480 |
凡不屬於以上各項之營業外收入皆屬之。
|
捐贈收入 |
7481 |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
7484 |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下腳,係指製造或加工業投入製造過程之原料,除產出正常品、副產品外,尚有殘餘之渣滓;廢料,係指製造產品之原料,因變質、變形或損壞致不能製造正常產品之部分。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對此有如下之規定,即營利事業銷售下腳、廢料之收入,應轉列為收入或作為成本之減項。期末有未出售者,應盤存列帳,未列帳處理者,得依查得之資料調整之。
|
存貨盤盈 |
7485 |
|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7486 |
|
壞帳轉回利益 / 呆帳轉回利益 |
7487 |
|
其他營業外收入—其他 |
7488 |
|
所得稅費用 / 所得稅利益(項目) |
8110 |
係指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及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之合計數。
|
所得稅費用 / 所得稅利益 |
8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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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損類(E)會計科目
|
會計科目名稱
|
會計科目編號
|
會計科目解釋和定義
|
銷貨成本(項目) |
5110 |
|
銷貨成本 |
5111 |
|
分期付款銷貨成本 |
5112 |
|
進貨(項目) |
5120 |
[15]
|
進貨 |
5121 |
|
進貨費用 |
5122 |
|
進貨退出 |
5123 |
|
進貨折讓 |
51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