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财
文化财是日本為保護文化、自然遺產所建立的標準,其資格依《文化財保護法》訂立。文化财即文化财富,指部分或整體具有考古價值的物品,或是具有民族學價值的物品[1],實際上不僅涵盖了文化、历史、学术等人文领域,也包含動、植物、景觀等自然遺產(天然紀念物)。 日本的文化财由《文化財保護法》规范,它规定了对文化财认定与管理、保护的方法。该法还划分与界定文化财。 分类《文化财保护法》规定的文化财分类如下:(其中相对重要者标注为粗体)
有形文化财其包括了建筑物和工艺美术品(即绘画、雕刻、工艺品、书籍典籍、古代文件、考古资料、历史资料)。还分为:
无形文化财無形文化財包括了戏剧、音乐、工艺技术等。
民俗文化财民俗文化財包括民间的服饰、饮食、住宅、信仰、节庆、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的风俗习惯、民俗艺术、民俗工艺等,可分为:
紀念物紀念物,可分为:
文化的景观文化的景观,指日本各地区人们独特的生活、生产以及一方水土气候形成的景观,如梯田、里山等,即日本的原始人文风貌。为便於文化厅实施人文景观的保护和存续的计划,“關於文化的景观保存、整備檢討委员会”(文化的景観の保存・整備に関する検討委員会)在第三次调查中圈定了一百八十个重要地区。
傳統的建造物群傳統的建造物群,指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构成历史风情的城镇村落等。
文化财保存技术文化财保存技术,指保护文化财过程中必需的制作、修理一类的技术。
埋藏文化財埋藏文化財与上述各种文化财不同,仍处于地下埋藏状态。 参看注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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