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地区
日喀则地区(藏語:གཞིས་ཀ་རྩེ་ས་ཁུལ།,威利转写:gzhis ka rtse sa khul,藏语拼音:Xigazê Sakü),西藏自治区已撤销的地区。 1970年,撤销日喀则专区,设置日喀则地区,下辖日喀则县、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萨迦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亚东县、吉隆县、聂拉木县、萨嘎县、岗巴县,共18个县。 1983年10月8日,设立隆格尔县,辖仲巴县的隆格尔区和该县新划的仁多区、吉央区;将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6县划归新设立的江孜地区。1986年9月12日,撤销江孜地区,以上6县重新划归日喀则地区。1986年12月12日,撤销日喀则县,设立日喀则市。1999年9月21日,撤销隆格尔县(实际未成立)。 2014年6月26日[1],中国国务院批复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参考文献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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