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逢年
方逢年(1585年—1646年)[2],字書田,號獅巒,浙江嚴州府遂安縣人。明末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官至資善大夫、柱國、少傅、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3]。 生平萬曆朝萬曆十三年(1585年),方逢年生於浙江嚴州府遂安(今淳安),萬曆二十年(1592年)母親王氏過世,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方逢年以八歲之齡,由父親方可正親自教授易經,方逢年需要回答易經中的義理,才能睡覺。方可正督課很嚴,到了夜間還是教授不輟,遇對答不滿意,就拿起木杖責打逢年,逢年躲在床下不起。方可正族弟跪請說,逢年善於寫文章,要不然請逢年寫文章對解。方可正看過之後,才面露微笑[4]。在考秀才和舉人的時候,因為家中沒有錢坐車和坐船,都是走路前往400里外的杭州應考,等到回家的時候,報官早已登門報知錄取,萬曆四十年(1612年)中壬子科浙江鄉試第六名舉人[5]。 天啟朝天啟二年(1622年)豋壬戌科進士[2],孫承宗為讀卷官,看到考卷,嘆息說,真是「端人正士」[6]。隨即獲選為庶吉士。天啟四年(1624年)任翰林院編修、湖廣鄉試主考,考題中發策有「巨璫大蠹」語,嘲諷宦官魏忠賢是「國家的蛀蟲」。他以易經的論點寫出「泰交策」云「宇内豈無人焉?有薄士大夫而覓皋、夔、稷、契於黃衣閹尹之流者哉。」魏忠賢看到後大怒,矯稱聖旨將其連降三級,御史徐復陽彈劾,將方逢年、章允儒等正副考官等八人削籍為民,並以廷杖責罰。 崇禎朝崇禎元年(1628年)恢復官職,崇禎二年(1629年)升左中允,纂修實錄。崇禎三年(1630年)充經筵曰講官,崇禎四年(1631年)順天府會試同考,管誥敕撰,升左諭德,掌司經局印。崇禎五年(1632年)升右庶子。崇禎六年(1633年)任順天主考。崇禎七年(1634年)升南京國子監祭酒。崇禎八年(1635年)升詹事府少詹事。崇禎九年(1636年)累升至禮部侍郎、國子監祭酒和經筵日講官,擔任崇禎帝的講官五年。崇禎十一年(1638年)升任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進入內閣擔任閣揆。同年,清軍由多爾袞率領,越過長城攻打河北和山東,崇禎帝下詔廷臣推薦邊關的人才,方逢年推薦汪喬年等人。 是年冬天,方逢年看到關於「貪污犯」的奏摺,他認為貪污犯被判死刑,家產沒收,抄家滅族,而且親戚還受連帶處分,幾乎等同於「瓜蔓抄」般的殘忍。於是向崇禎帝表示,應該「以仁德治天下」,對於犯罪較輕的應該予以赦免,刑部尚書劉之鳳也抱著同樣的看法,認為亂世宜用緩刑以利天下。崇禎帝看了很不高興,還懷疑劉之鳳收犯人的賄賂,想要治他們於罪。劉之鳳在下獄後餓死,方逢年想要救他不成,同時也失去了崇禎帝的信任,罷官回到浙江遂安。 南明南明福王朱由崧立於南京,即弘光帝。召請方逢年官復原職,不應。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破南京。「魯王」朱以海在浙江台州避難,隨即在紹興自立,稱「監國」、「監國魯」,三次召請方逢年任大學士。方逢年避於紹興善法寺,都御史劉宗周到善法寺拜訪他,賦詩告別,後來劉宗周絕食二十天而亡,逢年也準備在善法寺絕食而死。等到鄭遵謙起兵的時候,僧人破門而入,將他救出。紹興城破,張煌言帶著魯王,搭船逃出舟山群島,方逢年追趕不及,假意降清。之後方逢年裝好書信,請密使通知福建的隆武帝朱聿鍵,然朱聿鍵卻在汀州城破之後殉難,清軍蒐羅到方逢年等人「請駕出關」疏,將方逢年等四人,處決於延平[7]。但是方逢年孫方象瑛另稱,方逢年離開紹興之後,遷往天台,城破後被俘至衢州府西安,清順治三年(1646年)九月成仁[8]。明史中則以另外一說,謂方逢年以蠟丸書通閩「隆武帝」,但是事情洩漏出去被清兵察覺,而殺身成仁,方逢年後葬回浙江遂安(今淳安)[9]。 墓葬墓葬在浙江遂安三都斗閣(金釵形坤龍甲向),今淹沒於千島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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