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舜岳(?—?),字廷嶹,號越畸,浙江台州府臨海縣人。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癸丑科進士,初授太平府当涂县知县,调繁昌县,仕终无锡县知县[1]。
家族
祖父何寵,潮州知府。
從兄何舜齡,字廷永,號蘭汜,家世清节,食贫力学,与從弟舜岳、舜韶朝夕切磨,后先皆登甲乙榜。舜齡登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庚戌、癸丑两中副車,秉鐸萧山,模楷多士。擢安远令,多惠政。天啟五年乙丑升泉州郡丞,再升山东运同,莅任未幾,告病归。至崇祯壬申卒,年六十有七。孫何紘度,登清朝顺治壬辰进士,令临晋县,以廉节世其家。
兄何舜韶,字廷九,號玉虹,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仕终大同府同知。
参考文献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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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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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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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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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賜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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