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不伦瑞克省政府
新不伦瑞克省政府是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的省级政府。广义上由省立法机关、省行政机关和省司法机关组成;狭义上特指省行政机关。 立法机关新不伦瑞克省议会是新不伦瑞克省的立法机关,负责加拿大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属于本省管辖范围内的立法工作,监督本省行政机关等事务。[1] 行政机关省行政会议(内阁)省行政会议(内阁)由省长、省行政机关各组成部门主管(各厅厅长)及其他必要人员组成。内阁成员由省长向省督建议,由省督任命;内阁成员通常为省议会议员。[2] 本届省行政会议现时组成人员共16人。 省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现时省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共有18个。[3]
省属局和委员会现时共有直管、半独立和独立运作的省属局、委员会及其它机构28个。[4]
司法机关新不伦瑞克省的最高法院为新不伦瑞克省法院皇座法庭[5],省上诉法院为新不伦瑞克省上诉法院。[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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