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行政區劃现今的拉脱维亚行政区划成型于2009年7月1日。拉脱维亚行政区划改革后,原有的两级地方行政结构变为单一的市镇结构。改革前,区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而城镇(或城市)、城镇的乡村部分以及行政堂区为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改革后,取消了区级别,而城镇(或城市)、城镇的乡村部分以及行政堂区组合成110个市镇,另外九个大城市为拥有自己市议会及行政管理的共和国城市。 大部分的市镇再划分成城镇或行政堂区。但也有几个市镇没有进一步划分。 2020年6月10日,拉脱维亚议会批准了市镇改革方案。110个市镇和9个共和国城市精简为42个地方行政单位:35个市镇和7个国家级城市。2021年6月1日,拉脱维亚宪法法院裁定把瓦拉克利亞尼市鎮合并至雷澤克內市鎮为违宪行为。因此拉脱维亚议会决定保留瓦拉克利亞尼市镇为第43个地方行政单位。 自2021年起的行政区划自2021年7月起,拉脱维亚划分为43个一级行政单位:36个市镇和7个独立于任何市镇之外的国家级城市[1]。 国家级城市2020年有关行政领土和聚居地的法律规定了奧格雷及原先的9个共和国城市为国家级城市。该法律也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耶察瓦和科克内塞提升为国家级城市。但在该法律中,只有下列7个国家级城市设有独立于任何市镇之外的地方政府机构。两个国家级城市葉卡布皮爾斯和瓦爾米耶拉在2021年7月1日起分别合并至叶卡布皮尔斯市镇和瓦尔米耶拉市镇。
市镇自2021年6月2日起,除了上述7个国家级城市之外的领土,拉脱维亚划分为36个市镇: 2009年至2021年的行政区划200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拉脫維亞划分為9個共和国城市(拉脫維亞語:republikas pilsētas)和110個市镇(novads)。[4] 共和国城市市镇
2009年之前的行政區劃2009年7月1日前,拉脫維亞分爲26個行政区(单数:administratīvais rajons)及7個共和国城市(单数:republikas pilsētas)。 參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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