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
拉丁美洲,簡稱拉美,是美洲的一部分,狭义上包括了以拉丁語族语言为官方语言的美洲国家和地区;广义上包括了美国以南的全部美洲国家与地区。拉丁美洲拥有占地球陆地表面积将近13%的19,197,000平方公里陆地面积。[1]截止2013年,拉丁美洲的人口估计超过6亿。[3]在2014年,拉丁美洲有着5.573万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4][5],如果以购买力平价来计算则是7.532万亿美元[4][5]。单词拉美最早在1861年被一本叫做《拉丁种族的审查》的致力于泛拉丁化的杂志提出。[6][需要更多来源] 名稱“拉丁”来源于拉丁姆(拉丁語:Latium)。是亚平宁半岛中西部的一个区域,罗马城所在地,现代意大利语称拉齐奥(Lazio)。隨著古羅馬的擴張他們的語言和各地的語言融合,產生了後世的西班牙语,葡萄牙語,法语等語言。隨著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活動他們的語言傳到了該地區。 範圍拉丁美洲的範圍在不同的語境中有不同的範圍,該詞大部分情況指代狹義,部分情況指代廣義,另外有極少情況下指代最狹義。 狹義指代以拉丁語族(也称罗曼语族,主要是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法语,注意英語和荷蘭語不屬於拉丁語族)语言为官方语言的美洲国家和地区。和最狹義相比多了使用法語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海地以及法屬圭亞那等等,但注意不包括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語為官方語言)以及美國的路易斯安娜州(法語為常用語言)。基於龐大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語人口,美國邁阿密也經常被認為是拉丁美洲的一部份。本義為拉丁美洲最常見的定義。 廣義包括了美国以南的全部美洲国家与地区,和狹義相比多了使用英語和荷蘭語的國家或地區,包括使用英語的圭亞那、伯利茲、牙買加等等,使用荷蘭語的蘇里南等等。該定義在理論上是錯誤的,但使用該定義者不乏少數。指代該範圍常常是因為使用者誤以為美國以南的國家或地區皆使用講西班牙語或葡萄牙語等拉丁語族語言,而忽略了其他語言(英語等,或者以為這些語言也屬於拉丁語族)。或者是僅僅想指代美國以南的美洲而沒有找到更合適的詞代替[來源請求]。 最狹義僅僅指代伊比利亞美洲,指使用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的所有美洲國家和地區的總稱(而不包括使用法語的海地以及法屬圭亞那等地),它們曾經都是西班牙或葡萄牙的殖民地(巴西),屬於西班牙殖民帝國或葡萄牙殖民帝國的一部分。該意義僅在極少情況下出現。 历史“拉丁美洲”的思想出现于19世纪,并假定必须根据欧洲类别(特别是“拉丁美洲”)来定义区域。因此,严格来说,在1492年10月12日之前没有拉丁美洲的历史。此外,由于该概念的族裔地理特征,所以此概念未包括土著文化和非裔美国人文化。 前哥伦布时期在前哥伦布时期,美洲大陆上就已经发展了数百种文化和数十种原始文明。其中,在中部美洲和安第斯山脉是公认的前哥伦布时期的较高文明。从北到南,我们可以命名为墨西哥文化、托尔特克文化、特奥蒂瓦坎文化、萨波特克文明、奥尔梅卡文明、玛雅文明、穆伊斯卡文化、卡纳里斯文化、莫切文化、纳斯卡文化、基穆文化、印加文化和蒂亚瓦纳科文化。这些文明都发展了复杂的政治和社会组织体系,并以其艺术传统和宗教而著称。 国家和地区列表狭义
属地
广义参见注解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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