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詹

應詹(274年—326年9月8日),字思遠[1]汝南南頓(今項城市南頓鎮)人。曹魏侍中應璩之孫,应秀之子。

生平

應詹幼孤,為祖母所養。十余歲時,祖母死去,應詹因悲痛過度,走路用拐杖。後由族人共養,委以資產。長大後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稱他:“君子哉若人!”曾擔任太子的教師。韦泓“親屬遇饑疫並盡”,至洛陽,依託應詹,“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2],這是成語「分甘共苦」的典故。

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3]、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元年七月癸丑日(326年9月8日)卒[4],享年五十三歲。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有文集三卷[5]

  • 應玄官至散骑侍郎
  • 應誕歷六郡太守、龍驤將軍,追贈冀州刺史。

注釋

  1. ^ 宣和書譜》誤作詹思遠
  2. ^ 《晉書·應詹傳》
  3. ^ 《點校本校勘記》:觀陽伯應詹卒 斠注:明紀及詹傳並作「觀陽縣侯」。按:明紀封賞諸人,應詹與郗鑒同,郗鑒爲縣侯,詹亦應爲縣侯。疑此誤。御覽二百引晉中興書作「觀寧侯」;雖誤「觀陽」爲「觀寧」,然作「侯」不作「伯」,亦可證。
  4. ^ 《晋书·成帝紀》和《資治通鑑》作咸和元年:「秋七月癸丑,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平南將軍、觀陽伯應詹卒。」點校本校勘記:「 以咸和六年卒 成紀、《通鑑》九三俱云其卒在元年,「六」疑「元」字之形近誤。」
  5. ^ 《隋書經籍志》注有鎮南大將軍應瞻集五卷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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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晉書·卷070》,出自房玄齡晉書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