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表情微信表情是即时通讯软件微信中内置的表情符号,其起源可以追溯到2007年腾讯QQ的黄色小圆脸表情。在使用中,微信表情常被赋予新的含义。微信表情曾引发版权争议。此外,表情的使用在不同场合中曾引发误解或法律冲突。 历史微信表情起源于腾讯QQ自带的黄色小圆脸表情的2007年版本[1]。2020年1月,微信上线了包括“吃瓜”、“加油”、“汗”、“天啊”、“Emm”、“社会社会”、“旺柴”、“好的”、“打脸”和“哇”在内的十款新表情[2]。同年11月又上线了“翻白眼”、“666”、“让我看看”、“叹气”、“苦涩”和“裂开”六个新表情[3][4]。2021年3月,微信删除了“悠闲”表情的香烟[5]。同年8月,微信将表情的风格进行了修改,并在表情中加入了动画。为响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防控,微信还将“生病”表情显示的口罩更换成了医用口罩[6]。 表情列表微信的许多表情在实际使用时含义发生了变化[7]。
反响根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2017年通过问卷网对2000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在使用微信时,有76.0%的受访者会频繁运用表情符号。其中最受欢迎的表情符号是微笑[16]。而根据《人民日报》的说法,2012年至2017年之间,“龇牙”(第3排第7列 )是用户使用最高频率的表情。其中在2017年,微信用户使用了该表情303亿次[9]。《2018微信年度数据报告》显示,使用微信聊天时,表情的使用偏好存在世代差异。00后最爱的表情是“捂脸”,90后最爱“😂”[注 1],80后最爱“呲牙”,70后最爱“偷笑”,55岁以上的人群最爱“强”[17]。在《2019微信年度数据报告》中,最受欢迎的表情加入了“玫瑰”[18]。 版权争议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16794号民事判决书 表情“捂脸”曾引发知识产权争议。义乌市的金召平于2017年申请将该表情注册为第25类服装鞋帽上的商标,并于2018年获得初步审定。腾讯公司对这一商标提出异议,认为该表情的注册可能影响用户在聊天中的使用。金召平则表示,该商标仅用于服装产品,与微信不属于同一领域,不构成侵权。此事引发了公众对表情版权保护的关注[19]。 2019年,一款名为“吹牛”的应用程序使用了与微信相类似的聊天表情,被腾讯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为微信的圆脸表情具有审美价值,该公司涉嫌侵害腾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赔偿腾讯相关的经济损失[20]。 影响对微信表情的解读曾引发多起矛盾,甚至是法律冲突。2019年,一名男子因和客户沟通时使用“微笑”表情,被客户投诉为“阴阳怪气”[21]。2020年广东,一名学生因发送“敲打”被老师批评,后学校副校长称此事已解决误会[22]。2021年,海南省的李云借款并用“微笑”回应,法院依据借条和聊天记录确认借贷关系,并判决借款未还[22]。2023年,江苏省的李某在群聊中使用“呲牙”、“偷笑”等表情符号评论张某,法院认定这些表情不具有实质性语义,因此不构成名誉权侵权[23]。2024年的上海市,一名刘姓人士因公司解雇提起诉讼,公司提供微信群辱骂记录作为证据。刘姓人士认为同事使用“微笑”表情嘲讽她,最终刘姓人士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24]。 注解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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