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泰開
張泰開(1689年—1742年),字履安,號有堂,晚號樂泉居士,江南常州府金匱縣(今屬無錫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雍正十三年(1735年)举人,乾隆七年(1742年)进士,改庶吉士,命上書房行走,授編修,五遷禮部侍郎。乾隆十九年(1754年),國子監學錄缺員,泰開推舉同部侍郎鄒一桂子志伊任職,被高宗斥責為徇私,撤職,回任編修。次年,胡中藻案發,泰開曾經為其詩集作序,部議奪官治罪,高宗免其處分。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擢通政使,三遷左都御史。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授禮部尚書。次年,回任左都御史。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以年老乞休獲准,加太子少傅,高宗作詩為其踐行。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卒,年八十六,諡文恪。《清史稿》有传。[1] 注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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