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相
張廷相(1558年—?),字以忠,號程川,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鄉試第八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三名,登三甲第二百三十五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次年乞告,授河南歸德府學教授,十三年充應天府鄉試同考官,十四年升南京國子監博士,十七年升刑部主事,二十年升员外郎,历官刑部河南司郎中,二十一年冬降调外任,降嘉兴府通判。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升任山西太原府同知[3]。二十九年任扬州府知府,又任潞安府知府,三十年升揚州府知府,三十二年考察調簡,三十五年補潞安府知府,三十八年六年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四十一年考察。 家族曾祖張煒;祖父張瓛,曾任壽官;父張純。前母陳氏;母饒氏。慈侍下。兄廷文、廷武[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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