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問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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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籍貫 | 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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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德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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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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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天启五年(16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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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何氏、吳氏;劉氏(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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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達(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初,官至吏部尚書。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1]。歷任山西高平县及山東濰縣知县,有惠政。授刑科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黨劾其赃私,命追款十萬,遂破產。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事迹
張問達曾上疏彈劾李贄,說李贄刻《藏書》、《焚書》等作品,“流行海內,惑亂人心。”张问达指责李贽“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
家族
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严侍下。兄問仁;問明;問政。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出自《明史》
参考
-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歲中式萬曆十一年癸未科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九月二十六日生,行四,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嚴侍下,妻何氏,繼妻吳氏;劉氏(聘);兄問仁;問明;問政。由國子生中式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四名。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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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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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潍县知县 萬曆十五年-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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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林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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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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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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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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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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