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揚援護廳引揚援護廳(ひきあげえんごちょう)是於1948年(昭和23年)5月31日設置的厚生省 外局,負責引揚(即二戰後海外日本國民遣返歸國事宜)和復員有關的行政事務。1954年(昭和29年)3月31日,由厚生省本省設置的引揚援護局取代。 概要太平洋戰爭終結後,約660萬人在海外殘留日本人的引揚和復員隨之開始。 當時,各省廳各自進行個別的引揚援護,缺乏組織,效率低下。 聯合国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 (GHQ) 於1945年(昭和20年)10月12日指示要成立主管引揚援護的官廳[1]。對此,日本政府於同月18日指定「厚生省」負責相關事宜[1]。 厚生省社會局於11月22日設立引揚援護課[2]。同月24日[3]勅令第651號「地方引揚援護局官制」公佈(於同月22日簽署和副署[4])。同月24日,在全日本各地引揚者的登陸港口設置了'「地方引揚援護局」[5]。1946年(昭和21年)3月13日厚生省外局設置「引揚援護院」[6],管轄地方引揚援護局[5],藉此統籌引揚援護業務事宜。1948年(昭和23年)1月1日執行舊海軍相關復員事宜的第二復員局廢除,其業務由引揚援護院接管[7]。同年5月31日執行舊陸軍相關復員事宜的第一復員局與引揚援護院合拼,成為厚生省外局的「引揚援護廳」[8]。 1954年(昭和29年),接收超過600萬人引揚者後,厚生省外局的「引揚援護廳」廢除,由厚生省本省設置的「引揚援護局」接管相關業務。其後,1961年(昭和36年)更名為「援護局」。1980年代因負責中國殘留孤兒尋親事宜,再度成為社會焦點。其後於1992年(平成4年)改稱為「社會・援護局」、2001年(平成13年) 省廳再編後為厚生勞動省社會・援護局。 歴代長官引揚援護院長官
引揚援護廳長官
地方引揚援護局
地方復員殘務處理部伴隨第二復員局廢除,四所舊地方復員局設置了地方復員殘務處理部,繼承地方復員局復員事務、調査失蹤者、基於GHQ要求的調査業務(法務、戰利品、史實資料等)及整理舊海軍的殘務[7][9]。伴隨引揚援護局設置,改稱為地方復員部[9]。1959年11月16日、廢除殘存的三所地方復員部,其業務由引揚援護局和地方廳繼承[9]。 横須賀地方復員殘務處理部管轄區域:北海道、青森縣、岩手縣、秋田縣、宮城縣、福島縣、茨城縣、千葉縣、栃木縣、群馬縣、埼玉縣、東京都、神奈川縣、山梨縣、靜岡縣、長野縣 吳地方復員殘務處理部管轄區域:愛知縣、三重縣、奈良縣、大阪府、和歌山縣、兵庫縣、岡山縣、廣島縣、山口縣、鳥取縣、島根縣、岐阜縣 佐世保地方復員殘務處理部管轄區域:德島縣、香川縣、愛媛縣、高知縣、大分縣、福岡縣、佐賀縣、長崎縣、熊本縣、宮崎縣、鹿兒島縣 舞鶴地方復員殘務處理部1955年7月1日廢除,其業務由横須賀地方復員部接管[9]。 管轄區域:山形縣、新潟縣、滋賀縣、京都府、富山縣、石川縣、福井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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