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分类学![]() 布盧姆分類學(英語:Bloom's taxonomy)是美國教育心理學家本杰明·布鲁姆於1956年在芝加哥大學所提出的分類法,把教育者的教學目標分類,以便更有效的達成各個目標。根據布盧姆的理論析,知識可以分成以下三個範疇[1]:
每一範疇對應於學習的不同層次,而較高層次對應學科內較複雜的內容,亦距離對該學科的通達(Mastery,臺灣譯作「精熟」)的距離亦較接近。布盧姆分類學的最終目標,是要鼓勵教學者對教學的三個範疇都要有所聚焦,以達至整全(holistic)的教育。 態度範疇「態度範疇」描述人們在情感方面的反應方式、以及他們感受其他生物的苦痛與快樂的能力。態度方面的目標通常針對於態度、情感及感受方面的覺醒與成長。 態度範疇內的過程從低至高可分為五個層次:
技巧範疇「技巧範疇」描述人們在真實的使用一件工具或儀器,例如搥子的能力。技巧範疇的目的通常專注於改變及行為與技巧的開發。 布盧姆及他的同工並未有就此範疇提出過細目,但此後有不少教育家都嘗試提出他們認為技巧範疇應有的細目[2]。 認知範疇認知範疇包括以下六種:
记忆 (Remember)记忆指的是對於數據或信息的回憶。例如:
關鍵詞:
理解 (Comprehension)表现出理解的事实和思想,组织,比较,翻译,解释,提供描述,并阐明的主要观点 翻译 解释 外推法 比如这样的问题:吃苹果与桔子比较健康的好处。 应用 (Application)使用新的知识。在新形势下,以不同的方式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事实、技术和规则解决问题。 比如这样的问题:哪种苹果是最合适的烤馅饼的一种,为什么? 分析 (Analysis)检查并分析动机或原因,后分解信息分成几部分。进行推论,并找到证据支持的概括 元素分析 关系分析 组织原则分析 比如这样的问题:列出与苹果制成的食品四个方面的服务,并说明哪些有最佳的健康的益处。然后提供参考资料,以支持你的陈述。 评价 (Evaluation)评价(使用标准、理论或过程来评价价值):评价,表明,证明,评定,测试,判断,等级,测量,鉴定,挑选,检查,辩护,确定,支持,维护,批评,评论,衡量,评估,选择,比较,对比,决定,估计,等级,比率,修改,评分,协调,辩论,演绎,归纳,推荐,监测,得出结论,区分,解释(为什么),解释,关系,总结问题,挑战,提倡,说服 創造 (Create)創造出新的或是原創的成果: 設計、組合、組織與結構、推理或推測、發展、制定、創作、調查出新的知識或是訊息 參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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