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炎亞綸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案的反應在炎亞綸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案中,來自臺灣公眾人物和媒體對此做出反應。 公眾人物法律界炎亞綸在2023年6月20日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真就當年事情向耀樂公開道歉,台北市廉政委员会委员、律师呂秋遠則認爲網友的“加油”留言無益于解決司法問題,同時批評炎亞綸直接進入對方記者會是一類“掌握話語權,讓對方不得不接受道歉”的行爲。[1]律師林智群在Facebook上發文感嘆,該事件已經是法律問題,沒辦法用輕飄飄的愛情文混過去。[2]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炎亞綸此舉是在傷害被害人,並舉例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都會避免被害人跟加害人有過多接觸[3][4]。律師李怡貞在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表示,炎亞綸是自己女兒認得的帥哥,不管現在態度如何誠懇,只要是成年人挑未成年的孩子下手,對李怡貞而言都是罪大惡極[5]。 律師王至德在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表示,相較於王力宏與李靚蕾事件的失敗危機處理方式,炎亞綸公關公司手法高級[6]。律師余韋德表示,炎亞綸在記者會上致歉並不算認罪,而是要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承認犯罪[7]。律師蘇文俊表示,該案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為了讓被告沒有外洩及湮滅證據的機會,才會突然發動搜索,推斷耀樂應該有提供檢方證明炎亞綸持有影片的證據[8]。律師簡大為表示,因為目前影像已在網路上流傳,所以性影像部分成立機會還挺高;如果掌鏡者確實是炎亞綸,可能會因拍攝未成年性影像而被判刑[9];並在電視節目《震震有詞》表示,難以用交保金推論一個人是否犯嫌重大[10]。 檢方在2023年11月8日提起公訴後,律師孫瑞蓮表示,如果他能夠跟當事人和解,可以爭取緩刑的機會,如果(沒和解)最重的話,有可能會判個一罪一罰,有可能是五年,兩個加起來打折的話,可能要判到7、8年是有可能的[11]。律師劉明昌在Facebook粉絲專頁「瑞克說法」表示,炎亞綸的說法對於未來跟耀樂談和解沒有幫助,而炎亞綸被起訴的罪名,在法律上最低刑期都是6個月以上,如果沒得到緩刑,可能得面對坐牢[12][13]。主持人陳沂則表示,真的認真面對不閃躲,就不要說那麼多廢話;有錯就道歉,誠實面對自己面對社會大眾,才是真心悔過[14][15]。巴毛律師陳宇安認為炎亞綸違法在先,竟然還質疑別人,可能因此毀掉自己緩刑的機會[16][17]。並在留言指出,炎亞綸第一次聲明審判外自白承認犯罪,第二次聲明毀掉緩刑機會[18][19]。律師王妙華在Facebook粉絲專頁「莫莉律師的刑訴咖啡館」表示,炎亞綸的聲明中有錯字,是「致上」不是「至上」,並懷疑炎亞綸發聲明前可能沒給律師看過[20][21]。律師蘇文俊認為,炎亞綸相較於消息剛爆發時公關操作成功,最新的發文堪稱災難,而且還是直接撞火車的那種[22][23]。炎亞倫對於強制性交部分不起訴大放厥詞,對於被起訴的部分閉口不談,好像沒發生過一樣[24][25]。只要不和解,實務上幾乎沒有緩刑的可能,所以現在只能背水一戰拼無罪了[26][27][28]。 第三次開庭結束後,律師沈川閔指出,法院力推修復式司法,同時考量雙方已和解,被害人願予緩刑,炎亞綸極有機會免坐牢[29]。 文學界作家花芸曦直指,炎亞綸公關利用紅鯡魚操作手法,將原本耀樂首次揭露炎亞綸偷拍案,轉變成炎亞綸突襲耀樂記者會現場,讓該事件關注點偏移[30]。 醫學界諮商心理師林萃芬認為炎亞綸突襲對方的記者會,目的是保護自身的名譽和事業所做的危機處理;但為了對方身心健康應私下道歉,而不是無預警現身記者會,讓受害者措手不及[31]。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認為炎亞綸在危機處理方面,可說是完美演出,雖然道歉的表面功夫漂漂亮亮,但對被害人來說是沒有誠意的道歉方式[32]。 演藝界炎亞綸在2023年6月20日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真就當年事情向耀樂公開道歉,該留言區多有鼓勵言語;其中“這群人TGOP”副團長許展瑞表示一直很欣賞炎亞綸面對過錯的勇氣,但事後3度修改留言內容,最終刪除該留言。[33]YouTuber鄭家純轉發陳睨的該篇貼文,並表示論點相同。[34]主持人陳沂認為私密性影像外流就像是陳冠希裸照事件,同樣是電子產品送修被上傳於網路,陳冠希就退出演藝圈多年,而炎亞綸將自身塑造成受害者形象,並質疑為何要原諒炎亞綸。[35][36]並認為炎亞綸到受害人的記者會上鞠躬道歉,此舉利用耀樂聲量較低,試圖讓耀樂被輿論霸凌,造成二度傷害[37][38][39]。 演員鍾欣凌在同年7月5日表示,希望炎亞綸還有機會,因為他是個人才,但因為我不是當事人不好說什麼,希望他們可以跟當事人找到方法、道歉,彼此祝福往前走真的蠻好的[40][41][42]。並在三立新聞網專訪中,鍾欣凌覺得台灣人挺友善的,面對它,然後去處理好這件事情,解決好這件事情,雙方都付出一些責任和承擔之後,我還蠻期待看到他繼續發光發熱[43]。歌手李玉璽表示,炎亞綸的對與錯都存在,他還是要面對自己的工作,本來歌手藝人到老闆成長過程要多學習,沒有太擔心這些事情[44][45]。 炎亞綸道歉文在同年11月8日上傳Facebook後,藝人柯宇綸表示,加油,你一直都很棒;鄒承恩也留下,加油[46]。 2024年3月28日陳沂在Facebook粉絲專頁表示,炎亞綸好不容易在me too事件跟耀樂達成和解,免於牢獄之災。可能是太急著想復出了,竟然出來蹭最近的寶林食安事件[47][48][49]。並於文章留言處寫下,出來蹭真的很硬要,消費有人因此離世的悲劇我覺得好噁[50][51][52]。炎亞綸則在Facebook粉絲專頁回應,我還是會繼續在我想關心的議題上發文;至於為什麼?因為,意圖是隨著解讀的人他的心理狀態而決定,善意的人永遠能看見純粹的善意,念頭歪斜的人看到的,想當然就是醜惡的一面[53][54][55]。 主持人徐乃麟在同年5月7日慶祝綜藝節目《天才衝衝衝》18周年採訪中,聊到是否支持炎亞綸復出,他表示:「我當然鼓勵每個人啊,每個人都有他的人生高低潮,碰到一些事情我覺得就去面對,我覺得很多私領域的東西,很多人都會拿到公領域上來講,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那我覺得私領域的東西,如果他自己把這件事情處理好,那我也很鼓勵每一個人[56]。」 媒體電視媒體心理分析專家邱文仁在2023年6月25日《震震有詞》電視節目中,認為炎亞綸將該事件轉化成霸道總裁戀愛的故事,成功改變整件事的調性[57]。媒體人林裕豐也在節目上表示,炎亞綸應該有與公關團隊討論過,從記者會現身到離開都成為話題,並認為公關團隊非常厲害[58]。該節目主持人謝震武認為炎亞綸的心理素質強硬,在記者會上能鎮靜地應對媒體記者的拍攝要求[59]。 社群媒體炎亞綸在2023年6月20日Facebook粉絲專頁發文真就當年事情向耀樂公開道歉,新聞主播陳海茵留言表示穿比不穿還涼,留言沒多久後刪除該文。[60]專業講師陳睨表示,耀樂在文中明確表達受害時還是未成年的學生,但炎亞綸文中避重就輕淡化涉嫌違法性交事實;[61]行銷專家胡恒士表示,炎亞綸既然已經先在社群媒體上道歉,其實不用再特別出來,只要對方開完記者會,再誠懇聲明道歉就好,不用現身只是把場面搞得更混亂[62]。行銷專家吳育宏表示,該事件與六福村主題遊樂園東非狒狒的危機處理相似,當事件尚未釐清就擅自道歉,加上姿態過低其實對當事人是不舒服的事情,對炎亞綸的形象並未有加到分。[62]媒體人黃揚明在Facebook文章中認為炎亞綸不是真誠的現身道歉,而是為了在媒體上呈現雙方平衡的公關操作[63]。YouTuber政客爽在Facebook發文表示,當炎亞綸有像陳冠希誠心道歉的勇氣時,卻選擇成為周玉蔻[64]。網路工作者楊蕙如表示,不懂為什麼還有人會去加油和給予支持,如果炎亞綸沒有退出演藝圈,我會覺得非常噁心。[65]記者羅旺哲認為炎亞綸看似道歉,但其實反而要讓輿論方向,逼著受害人原諒。[66] 炎亞綸在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飾演毛毛的前男友,由於劇情中也與該事件有雷同之處,因此《ETtoday新聞雲》詢問電影公司,但在同月21日新聞發稿前並未獲得回應[67]。 該案有不具名網友在爆料公社上發文,貼出對話與匯款紀錄,指控耀樂曾透過性交易之方式欺詐[68]。一名自稱耀樂高中同學的民眾向《ETtoday新聞雲》指出,耀樂高中時有從事性交易,常在校内炫耀與炎亞綸關係,且是因為不常到校才退學,而非休學[69]。另有網友聲稱耀樂會將性影片當作抵押物[70][71],也有網友質疑耀樂曾和其他人拍攝性愛影像[72]。耀樂方面並未回應相關指控[69]。有一部分的輿論因而質疑耀樂性指控炎亞綸的真實性,也有人認為這是兩回事[73]。媒體人黃揚明認為,即便相關指控為真,也無關此案,以及炎亞綸違法嫌疑重大之事實[68]。藝人陳沂也認為「一碼歸一碼」,不應混為一談[68]。 檢方在2023年11月8日提起公訴後,媒體人黃揚明則指出,對未成年人拍攝性愛私密影片,是不論合意與否都觸犯兒少性剝削罪的,這聲明寫得雲淡風輕,只能祝福吳先生審判過程順利[2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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