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行政區劃19世纪中叶的太平天国在建國後,改清廷「省、府、道、縣」的行政區劃方式為「省、郡、縣」三级制,即取消“道”,改“府”为“郡”。當中地方更名普遍是為了避諱,主要避諱範圍為早期六王的名字,如遇「全」字(天王洪秀全)則改「荃」,遇「山」字(南王馮雲山)則改「珊」,如「珊東省」即為一例,遇「貴」(西王蕭朝貴)則改為「桂」,遇「昌」(北王韋昌輝)則改為「瑲」。 辛酉十一年(1861年)五月十六日,為避免幼主洪天貴福之諱,將遇「福」字的地名改為「褔」字(「示」字旁改為「衣」字旁)[1]。 构想太平天国后期领导人之一干王洪仁玕曾数次声称太平天国欲划分天下为二十一个省,这二十一省当是指清朝所设的十八省和东三省[2][3],但太平天国各个时期的文献中提到的省却不止于此,另有苏福省、天浦省、桂福省和伊犁省(新疆)。 洪仁玕还曾宣布,太平天国将在江南省设十二郡,其他省每省设十一郡,但这一构想脱离实际,没有得到落实[4]
實施行政區劃太平天国自1852年12月至1864年8 月,在這段時間內,相繼建立了7省47郡(包括郡級州3個)236縣(包括縣級州10個)。先後設置行政區劃的省、郡、縣(有的設置後為時不久又丟失)如下: 江南省置有3 郡13 縣:
天浦省(太平天国於1853年改沃浦縣為天浦縣,又於1858年秋改天浦縣為天浦省)
蘇褔省治蘇州。置有4 郡26 縣:
浙江天省治杭州。置有10 郡一州、65 個縣:
另有溫州郡,郡及轄縣因與清政府相互占治,故不作為太平天国的完全行政區劃。 江西省治九江。置有14郡1州61縣。
湖北省治武昌。置有4郡4州22縣。
安徽省治安慶。置有12郡3州40縣。
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