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之屠大同之屠是指清朝顺治六年(1649年),清军在中国山西大同地区的一次大规模屠城事件[參 1]。清代编纂的《云中郡志》、《大同府志》和《大同县志》对这這次事件並無詳細記載,但是从清初文人的作品及清初史料中仍能看出端倪[參 2]。 由于清廷推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註 1],当时汉人社会普遍具有反满情绪。晋、陕地区的反清复明运动最大的特色是当地百姓的广泛参与,上自文武高官、下至普通军民几乎都自愿地反抗清廷。清代官修史书虽然尽力遮盖真相,从一些档案和地方志里仍然可以窥见历史场面。大同城破以后,清军根据多尔衮的命令实行屠城,执行得相当彻底[參 3]。大同和大同左卫两座城里的监狱关有重犯五名,由于“城破尽屠,无凭究拟”,人都杀光了,无法找到原告和证人,新任地方官只好提请销结案件[參 4]。 背景顺治五年(1648年),江南七省的反清斗争先后取得大好局面的同时,原降清的大同总兵姜瓖不满于清朝的压迫和歧视,在顺治六年十二月初三日(1649年1月)於大同起義歸南明。姜瓖連陷旁近府縣,富喀禪遣諸將根特、杜敏赴援[參 5],其附近十一城皆响应他的号召,以割辫为标志[參 6],遵用永历正朔[參 7],史称「戊子之变」或「姜瓖大同反正」。多爾袞得知消息,派遣阿濟格載紅衣大炮急赴大同,初四日到达大同城下[參 8],進行圍剿,一方面又對姜瓖進行勸降,宣布若能悔罪归诚,仍将“照旧恩养”[參 9]。多爾袞見招降無效,加派端重亲王博洛、承泽亲王硕塞、多罗亲王满达海,連同阿濟格繼續作戰。顺治六年六月,清军攻克了山西部分州县,阿濟格圍困大同數月,大同城內已經食盡,“兵民饥饿,死亡殆尽,余兵无几”,守將楊振威等人於10月斬殺姜瓖及其兄弟首級,獻城投降。 屠城大同阿濟格入城后恨城內兵民固守,下令对大同“屠城斩墙”,除杨振威的官兵家属外,“官吏兵民、尽行诛之”[參 10],九月戊午日,清廷谕和硕英亲王曰:“斩献姜镶之杨震威等二十三人及家属并所属兵六百名,俱著留食,仍带来京候封,其余从逆之官吏兵民,尽行诛之”[參 11]。清军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见房子就烧,男女老幼都被斩尽杀绝。除了个别寺院僧尼外,就连曾经明令保护的杨震威等二十三人的家眷也都被杀死。二十九日又挨门逐户地搜杀,直到杀的连一个汉人都没有方才罢手[參 12]。 附近州县大同一失,山西各地出现连锁效应,诸城不守,汾州、运城、太谷等地相继沦陷。清军每攻一城,皆把当地人杀光,制造了一个又一个“无人区”[參 13]。顺治六年九月二十二日,陕西清军攻克运城,明义军元帅韩昭宣阵亡,战死官兵一万余人,“尸满街衢”;另一位首领虞胤乘乱逃出[參 14]。同月,博洛、满达海二亲王会兵合攻汾州。十三日夜间,用红衣大炮猛轰北关,第二天从城墙坍塌处衝入城内,义军所设巡抚姜建勋、布政使刘炳然突围出城后被清军擒杀。由于清军攻破汾州后把城中百姓屠戮一空,岚县、永宁州(今离石县)绅士惟恐同归于尽,把义军委派的知县、知州绑赴军前,开城投降[參 15]。 毁城为了防止人民的反抗斗争,拆除城牆上部五尺,毁坏一切防御工事。以后过了三年,大同府迁回大同时,城内仍然人烟稀少,荒废不堪,杂草丛生,野兽出没,清朝只好从各地往大同迁移人口。清军实施大同大屠杀后,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清朝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治,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中國第一历史档案馆[參 4][參 13]。 遇害人数经过清军的屠杀,大同城成为了一座尸横遍野的荒城。从零星的史书中可以看到有关大屠杀的记载。
影响山西人民的反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清朝统治者,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实行一些让步政策[參 20]。 注释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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