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販霞姐被殺案
報販霞姐被殺案是指發生在1999年9月22日清晨的香港深水埗的一宗謀殺案。案中女報販何慧霞(霞姐)因代表區內報販向《東方日報》的發行商拒絕強行增加訂紙,被三名兇徒亂刀斬死[1],案發後刀手三人與發行商兩人先後被判終身監禁[2]。「全港報販大聯盟」於事件發生後成立,旨在團結報販聲音,增加與財團談判的力度,維護報販權益[3]。 事件背景1999年,東方報業集團正促銷旗下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要求報販增加訂購報紙的數目,但惹來何惠霞等長深區報販不滿,拒絕要求,為此何惠霞與《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蔡偉強商討「退回賣剩報紙」機制。 根據《明報》及《蘋果日報》2006年12月的報導,死者丈夫劉炳新憶述事件「以前我們報販每日要多少數量就打給青匯,青匯平時在明天就會送……今次青匯有個負責人跟我太太講,因為《東方日報》要促銷,所以本身訂100份要多收50份,而多出的50份也需要付款,付足150份。」劉續指,無論最終額外加的報紙是否能夠出售,發行商也不會回收。他於是應妻子要求致電《東方日報》,對方負責人稱會將事件記錄下來,不過劉之後並無收到《東方日報》的電話。劉表示,由於發生是次無理加紙事件,深水埗區報販成立了「報販零售業工會」,妻子在會內任司庫。 案發前10天,即1999年9月12日,劉氏夫婦及其他報販首次與青匯代表,商討訂紙的新制度,但會面並無成果。霞姐於3日後與區內報販會面,一致反對青匯無理加紙,並安排由霞姐向青匯以及《東方日報》總發行商「青揚」表達有關報販的不滿[4][5]。 1999年9月21日,何惠霞計劃發起簽名運動,為報販爭取合理生存空間,其後於凌晨接獲恐嚇電話,何惠霞的丈夫表示有人於1999年9月22日冒充何惠霞的名義及報紙零售業工會的信紙,將要求報館辭退發行商代表及否則罷賣等字句傳真給報業集團,懷疑有人陷害何惠霞,然後行兇[6]。 兇殺經過據《蘋果日報》在2006年12月28日的法庭報導,據法庭上控方證人的口供,1999年9月22日清晨約5時15分,酒樓看更致電死者丈夫劉炳新,劉即趕往報檔,「我見到我太太坐在樓梯,滿身鮮血,地下好多血,有個警察正為她急救……然後我撲向我老婆那裡,要警察快點叫救護車。」,報導指案發當天何惠霞在其位於大埔道168至178號迎賓酒樓門外的報檔旁邊疊報紙,一輛私家車停泊在南昌街與大埔道交界的銀行門外,車上4名男子其中3人臉戴口罩,各持一柄18吋利刀走到何惠霞身旁向她行兇,過程維持數十秒,行兇後乘坐私家車離去,何惠霞受傷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7]。法醫驗屍後證實何惠霞身中三刀,分別在左背、左膝大動脈及左上臀,當中前兩刀為致命傷[8]。 法庭審理本案由於其中一名共犯連宗偉在內地販毒落網被判死緩,因供出同謀而破案[9]。 4名被告在警誡時均承認涉案[10],首被告盧漢興說受《東方日報》區域發行商青匯書報社有限公司負責人蔡偉強指使「教訓」霞姐,第二被告李祖明及第三被告林自力均聲稱只負責把風,而第四被告梁志鴻則負責施襲,另有一名男子連宗偉負責駕車。蔡偉強曾被警方拘捕,但因證據不足而撤銷控罪。 由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於2007年3月22日中午開始退庭商議,至3月25日下午5時15分,陪審團一致裁定盧漢興、李祖名、梁志鴻謀殺罪名成立,26日被判處終身監禁;林自力則誤殺罪名判處監禁12年[11][12]。主審法官包鍾倩薇指出他們背後必定另有主腦,要求他們供出,或有機會獲得減刑或假釋。2010年6月,警方根據被定罪刀手等人的口供,拘捕兩名涉嫌主腦吳錫基及蔡偉強,並在2011年11月在高等法院提堂[13]。2012年5月30日,兩名被告吳錫基及蔡偉強謀殺罪名成立,在高等法院被法官貝珊判處終身監禁[14],以下是各被告的犯罪行為、控罪及刑罰[15]:
媒體報導在2007年3月27日,多份報章都以頭版大篇幅報道判刑的消息,不過,東方日報和太陽報則完全沒有報道此新聞。而在2012年5月31日,多份報章均有報道主腦判刑的消息,這次包括東方日報和太陽報。[來源請求] 參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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