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祖洽葉祖洽(1046年—1117年),字敦禮[1],福建路泰宁縣城关叶家窠(隶属邵武军)人[2],北宋官員。 生平慶曆六年(1046年)生,幼聰穎,嘉祐八年(1063年),鄉試第一,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庚戌科狀元,奉派簽書奉國軍節度判官,改授登聞鼓院判官,任國子監丞。官至吏部侍郎。宋哲宗稱其“不可大用”,徽宗稱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衝佑觀,自是不復用。政和初,任知洪州。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卒于亳州官署,墓葬建康府宣义乡雁门。 家族始遷祖葉從輝七世孫,父葉恪。 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註釋
參考書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