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楚
公孙楚(?—?),姬姓,游氏,名楚,字子南,又称游楚,是郑穆公的孙子,公子偃的儿子[1],子蟜的弟弟,郑国下大夫。 争妻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很漂亮,公孙楚已经和她订了婚,子晳又硬派人送去聘礼。徐吾犯害怕,把这事告诉子产。子产说:“这是国家政事混乱,不是您的忧患。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徐吾犯请求公孙楚和子晳让自己的妹妹自行选择,他们都答应了。子晳打扮得非常华丽前去徐吾犯家中,陈设财礼然后出去了。公孙楚穿着军服进来,左右开弓,一跃登车而去。徐吾犯的妹妹在房间内观看他们,说:“子晳确实是很美,不过公孙楚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丈夫要像丈夫,妻子要像妻子,这就是所谓顺。”她便嫁给了公孙楚。子晳发怒,不久以后就把皮甲穿在外衣里而去见公孙楚,想要杀死他而占取他的妻子。公孙楚知道子晳的企图,拿了戈追赶他,追到交叉路口,用戈敲击子晳。子晳受伤回去,告诉大夫说:“我很友好地去见他,不知道他有别的想法,所以受了伤。”[2] 定罪大夫们都议论这件事,子产说:“各有理由,年幼地位低的有罪,罪在于公孙楚。”于是就抓住公孙楚而列举他的罪状,说:“国家的大节有五条,你都触犯了。惧怕国君的威严,听从他的政令,尊重贵人,事奉长者,奉养亲属,这五条是用来治理国家的。现在国君在国都里,你动用武器,这是不惧怕威严。触犯国家的法纪,这是不听从政令。子晳是上大夫,你是下大夫,而又不肯在他下面,这是不尊重贵人。年纪小而不恭敬,这是不事奉长者。用武器对付堂兄,这是不奉养亲属。国君说:‘我不忍杀你,赦免你让你到远方。’尽你的力量,快走吧,不要加重你的罪行!”[3] 放逐前541年五月初二,郑国把公孙楚放逐到吴国。准备让公孙楚起程的时候,子产征求游氏宗主子太叔的意见。子太叔说:“我不能保护自身,哪里能保护一族?他的事情属于国家政治,不是私家的危难。您为郑国打算,有利国家就去办,又有什么疑惑呢?周公杀死管叔,放逐了蔡叔,难道不爱他们?这是为巩固王室。我如果犯罪,您也要执行惩罚,何必顾虑游氏诸人?”[4]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