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娜 (西班牙王女)
克里斯蒂娜·德·波旁(Cristina de Borbón,全名:克里斯蒂娜·費德莉卡·維多利亞·安東妮雅·德拉桑蒂西馬·特立尼達·德·波旁-希腊,Cristina Federica Victoria Antonia de la Santísima Trinidad de Borbón y de Grecia;1965年6月13日—)是西班牙公主。西班牙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王后索菲亞的二女兒,費利佩六世的姐姐。 2013年,她受到腐敗方面的調查,隨後受審。2014年11月15日上午,西班牙薩蘇埃拉宮鄭重發表聲明稱,西班牙公主克里斯蒂娜已經不再屬於王室成員。 出生與教育克里斯蒂娜生在馬德里洛雷托聖母療養院。由馬德里大主教在薩爾蘇埃拉宮進行了天主教的受洗。她的教父母是阿方索,安茹及卡迪斯公爵(堂伯)和瑪利亞·克里斯蒂娜(姑奶奶)。 她在Santa María del Camino School接受了中學教育,1989年於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以政治科學學位畢業。她在紐約大學讀研究生,在1990年取得了國際關係碩士學位。1991年,她在巴黎的UNESCO總部實習[1]。 她會說西班牙語、加泰隆尼亞語、英語、法語和希臘語[1]。 活動與興趣1981年,在托雷洪-德阿尔多斯,16歲的公主將國旗授予了西班牙空軍空戰司令部,並進行了她的第一次公開演講[2]。成年後,和其他的王室成員一樣,克里斯蒂娜公主直到出事之前經常代表王室出訪和參加公務活動。 自1993年10月起,她在巴塞隆納那的La Caixa Foundation工作。 克里斯蒂娜是一名運動員。她從她的父親繼承了水上運動的興趣。她是1988年夏季奧運會的西班牙旗手和帆船隊員[3]。除了運動方面,克里斯蒂娜還會笛子和鋼琴,曾說過想和希臘的伊麗尼姨媽一樣當一名鋼琴演奏家[1]。 婚姻克里斯蒂娜和手球運動員伊納基·烏丹加林在1997年10月4日巴塞隆納結婚。在此之際,她被封為馬約卡的帕爾馬女公爵(Duquesa de Palma de Mallorca)[4]。夫妻有4個孩子,都生在巴塞隆納的鐵農醫學中心[5]:胡安(生於1999年9月29日),帕布洛(2000年12月6日)[6],米格爾(2002年4月30日),以及艾琳(2005年6月5日)[5]。 2009年至2012年,他們住在華盛頓D. C.,在那裡她丈夫在Telefónica工作,克里斯蒂娜也不再在La Caixa Foundation工作。2012年9月,夫妻回到西班牙居住[7]。 腐敗案她的丈夫在2012年初因懷疑不當獲取大額公眾基金而受調查。2013年4月,克里斯蒂娜公主正式由經手此案的法官列為該案的嫌疑人[8]。王室發言人在被問起這件事時稱王室不評論司法決定;一天后,王室表達了對司法的絕對遵從[9]。在審判即將到來之時的2013年夏,克里斯蒂娜和她的孩子搬到了瑞士日內瓦並在La Caixa Foundation工作,她的丈夫仍留在巴塞隆納。在2014年1月7日,一名西班牙法官控告她逃稅和洗錢並要求她在法庭出現[10]。公主在2014年2月8日在馬約卡法庭第一次出現;她當庭否認對她丈夫的事情有任何知情[11]。 2014年6月,克里斯蒂娜公主被西班牙法官荷西·卡斯楚正式控告[12]。2014年11月,馬約卡的帕爾馬高級法院保持對逃稅的控告;撤下了洗錢的指控。她的律師們繼續表示他們對公主的無辜保持完全的信心[13]。同年12月22日,巴利亞利群島高級法院宣布克里斯蒂娜公主和她丈夫以及其他15人將在明年出庭面對逃稅的指控[14]。 2015年6月12日,國王菲利普六世正式剝奪了他姐姐的公爵封號,有提前私下通知了他的意圖[15][16]。她對王位的繼承權和王室稱號“王女”(infanta)沒有受影響。據《國家》 報 (El País),1995年和2013年,西班牙人對西班牙王室的認可率分別為7.48/10和3.68/10。西班牙媒體認為,該案在不小的程度上是胡安·卡洛斯退位的一個因素[17]。 克里斯蒂娜的審判在2016年1月11日開始,三位帕爾馬的法官審理。如果判定有罪,最大可能判8年[18]。2016年3月,她出庭,否認有協助逃稅,表示對丈夫的行為不知情[19]。她堅持她只回答來自她的律师的問題的權利。她說她丈夫處理夫妻的財務,她不知道為什麼一些大額的個人費用打到了夫妻擁有的公司的信用卡上。她還說,她不和丈夫討論這些事情,因為她沒有興趣,且忙於她的孩子身上[20]。2017年2月17日,她的指控被撤下,她丈夫被判6年3個月的監禁[21]。 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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