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華
何世華(1925年—1958年4月30日),中國共產黨員,廣西省平樂縣人,受中共派往哈爾濱進行特訓後派遣入台,1955年利用中秋節以投奔自由名義進入金門,因其汽修專長派於台南憲兵202軍團文書中士,1957年夜間張貼「解放台灣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神聖任務」、「蔣賊要你去送死必先滿足物質待遇」等標語於台南市火車站附近署名台灣共產黨總部遭偵破,偵訊後發現其著手進行滲透及破壞事實,潛台進入情報局的林坤生、李載發遭啟出共產黨團費證等證物,一併被判處死刑[1][2][3],槍決於安坑刑場[4]。 生平何世華,1925年生,廣西省桂林道平樂縣人,平樂縣立初中肄業,1950年曾從事汽修學徒及焊工,1955年9月30日中秋節劫持漁船一艘前往鼠嶼(今獅嶼),經金防部偵查,何世華報告係因其父曾為國民黨軍官,遭中共殺害憤而投奔自由,並提供共軍駐紮圖與海防及地雷種類等資訊,經問訊後認為無明確匪諜情事,1956年2月安排任職於台南市憲兵202軍團擔任文書中士職務。[2] 審訊時何世華供出1949年10月15日加入中共少年兒童先鋒隊擔任大隊長,隔年加入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繼而加入中國共產黨,黨證編號530858號,1953年響應抗美援朝加入志願軍,6月何世華被送往桂林305軍團受訓,7月韓戰停戰後被發往廈門第三野戰軍團第10團31軍92師工兵訓練,繼而派往哈爾濱鋤奸訓練中心受爆破、暗殺、心戰、偽裝、情蒐、監獄鬥爭等特訓,工作重心在拉攏失業軍警、地痞流氓、貧苦百姓,挑撥離間仇視政府進一步組織群眾。[3]由於派往哈爾濱特訓的過程投奔自由時在金防司令部並未交代,被認為自首不誠而繼續審問,最後何世華全盤托出林坤生、鄭添壽也與他一樣以類似方式投奔自由潛台進行偵蒐,何世華在大陸看過林坤生照片,林坤生、鄭添壽與何世華在金門時相遇暗號等情事,因此,分派到軍情局等單位之林坤生、李載發、鄭添壽,也一併被關押審訊。[1] 47年度覆高晶字第七號判決書顯示何世華在1958年4月18日遭判死刑,1958年4月30日上午八時槍決於新店安坑刑場[4]。 相關案件林坤生、李載發等雖在金門時即已坦承是受指派而來,但因為何世華的案子又再次受到審訊,李載發陳情書中表示有受到刑求,林坤生等人雖然一再喊冤並多次提交陳情書,但仍於1958年9月29日判處死刑,1959年2月4日林坤生、李載發、鄭添壽槍決於新店安坑。[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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