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行第二高军衔。
195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军衔制度,当时,中将其上为大将、上将、之下为少将。1965年,中国取消了军衔制度,直到1988年颁布新的军衔制度之前,这二十三年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没有军衔。在1988年颁布的军衔制度中,将官中最高一级即一级上将一直空缺。直至1994年,一级上将从将官中移除后,将官由四级降至三级。之后的军衔制度修订中将官这一等级没有变化。
根据2021年印发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解放军中将军衔依军种划分,分别称陆军中将、海军中将、空军中将、火箭军中将,授予解放军副战区职军官[1]。根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衔制度。武警部队对应设置武警中将警衔,授予武警部队副战区职警官。本条目将解放军中将军衔与武警中将警衔合并叙述。
沿革
1955年军衔制中将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20世纪50年代授予177名中将,其中1955年授衔中将175人,1956年补授聂鹤亭中将,1958年补授贺诚中将:[2]
根据1955年条令,中将依据条令分为17类,即中将、骑兵中将、炮兵中将、装甲兵中将、工程兵中将、铁道兵中将、通信兵中将、技术勤务兵中将、公安军中将、空军中将、海军中将、海岸中将、技术中将、军需中将、军医中将、兽医中将、军法中将。实际上只授予了中将、炮兵中将、装甲兵中将、工程兵中将、铁道兵中将、通信兵中将、公安军中将、空军中将、海军中将、军需中将、军医中将、军法中将共12类,加上志愿军中将,共13类。其中:中将(134人);炮兵中将(3人):邱创成、匡裕民、孔从洲;装甲兵中将(1人):聂鹤亭;工程兵中将(1人):胡奇才;铁道兵中将(1人):李寿轩;通信兵中将(1人):王诤;公安军中将(2人):程世才、刘飞;空军中将(12人):顿星云、王秉璋、常乾坤、徐深吉、朱辉照、邝任农、周赤萍、曾国华、聂凤智、余立金、曹里怀、吴富善;海军中将(8人):罗舜初、方强、周希汉、陶勇、周仁杰、饶守坤、赵启民、刘昌毅;军需中将(6人):张令彬、邱会作、张池明、倪志亮、吴先恩、赵镕;军医中将(3人):饶正锡、傅连暲、贺诚;军法中将(2人):钟汉华、黄火星;志愿军中将(3人):张南生、李雪三、旷伏兆。
1988年军(警)衔制中将衔
1988年9月,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根据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设立了中将军衔。同年12月,武警部队实行警衔制,基本参照解放军军衔执行。由于武警总部编制为兵团级(1992年套改为副大军区级),因此武警部队最高警衔为武警中将。
1994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正大军区职编制军衔上将、中将;副大军区职编制军衔中将、少将[3]。
1995年12月,武警部队的编制等级升格为正大军区级,武警警衔的最高警衔也相应调整为上将。武警中将不再为武警部队最高警衔。
2019年12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先行调整军级以上军官军衔晋升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以构建军衔主导军官等级制度为指向,通盘考虑不同职级、不同类型军官军衔晋升政策调整,从指挥管理类军级以上军官这个重点切入,分步组织、压茬推进,逐层逐级理顺军衔级别与职务等级对应关系[4]。根据《通知》要求,中将军衔实际上成为副战区职的唯一编制军衔。如果有少将军衔的将领提任副战区职领导职务,即同时意味着晋升中将军衔。
晋衔条件
自2019年12月起,中將軍階為副戰區職幹部的唯一編制軍階,亦可能為正軍級的編制。副戰區職幹部滿63歲或任副戰區職滿8年而不能晉升者須退役。晉銜時間為晋升副戰區職務所在季度的最後一個月(3、6、9、12月)。
中将军(警)官名单
1955年授予
1980年代首批授予
1990年代晋升
2000年代晋升
2010年代晋升
2020年代晋升
附:军衔變動人員
統計数据
- 被授予兩次(1955、1988年):張震、秦基偉在1955年授予中將,1988年授予上將
- 親戚關係者:羅東進(羅榮桓元帥之子)[10]、聶力(聶榮臻元帥之女)、粟戎生(粟裕大將之子)、張翔(張愛萍上將之子)、秦衛江(秦基偉上將之子)、賀鵬飛海軍(賀龍元帥之子)、劉長銀(劉華清上將侄子)、劉卓明海軍(劉華清上將之子)、秦天中將(秦基偉上將之子)、楊東明空軍中將(楊成武上將之子)
- 後續任其他文官職位:邵华泽(人民日报社社长)、刘伦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家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正部长级)
注释
- ^ 陆军、总部机关、保障机关适用。
- ^ 陆军、第二炮兵部队(后改称火箭军)适用。
參考文獻
参见
本軍銜相當於北約的OF-8、日本的陸將,在其他主要國家一般均稱為中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