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新增「《」模板的用法原标题为:建议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书名号新增使用{{《}}的方法,修改使用代码的方法,并调整“效果为”的位置 通過:
此前有过一次讨论,但偏题到连续书名号之间是否要加入顿号的问题,并没有对条文修改作实质讨论。此处提出的修订概要为以下三点:
——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月12日 (五) 16:03 (UTC)
示亡號、劍標過去討論以上內容本來存於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標點符號/示亡號。因為相關指引已經通過,改存於此。Ghren🐦🕓 2024年2月7日 (三) 09:24 (UTC) 禁止使用示亡號
目前維基百科所使用的示亡號並不合學者對示亡號的認識。維基百科對於標點符號的使用理應按照可靠來源而來。因此我提議在WP:格式手冊/標點符號加上以上內容。謝謝。Ghren🐦🕛 2024年1月6日 (六) 04:29 (UTC)
將上案 公示7日。Ghren🐦🕓 2024年1月24日 (三) 09:55 (UTC)
后续处理
刪除線借這題問一下,像Template:AKB48除了用示亡號,還用了刪除線,還有Template:虚拟YouTuber也用刪除線劃掉已結束活動的藝人,這種是否也應該禁掉?MOS:NOSTRIKE有論述說明為什麼不該用刪除線,但該指引還沒有採納。--C9mVio9JRy(留言) 2024年1月21日 (日) 00:04 (UTC)
示亡號的一个用法应当注意示亡号在图书出版等领域,有以带框姓名表示书籍出版时已经去世的用法,如我之前编辑的“中国钱币大辞典”条目,它是由特定时间限定的,就是指这个人参与了书的编撰,但出版的时候已经去世了。--苞米(☎)💴 2024年2月5日 (一) 04:16 (UTC) 我认为在特定的时间点,用这个是示亡号是可以的,比如在通常发给在世人物的奖项获奖者列表中,表示获奖者在获奖时已经去世。比加“十字符”更符合中文习惯,且不涉及宗教问题--苞米(☎)💴 2024年2月5日 (一) 04:19 (UTC)
建議細化連結符號「-/—/-」的格式方針以色列—哈馬斯戰爭使用的連字符是「—(\u2014)」;「伊朗-以色列代理人冲突」使用的是「-(\uff0d)」;機場名稱如果出現連字符,則使用的「-(\u002d)」。這樣的混用不能再持續下去了。應該統一起來。—— 桁霽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 苦辛 🇹🇱 2024年4月14日 (日) 03:49 (UTC)
写了一个简单的{{顿号}}模板,或许可以适应不同地区的习惯本来想命名为更方便使用的{{、}},但该模板已经重定向至另一模板了,于是命名为{{顿号}}。因为见过有台湾等地的用户在含引号/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加顿号、有中国大陆等地的用户在含引号/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去掉顿号等操作,故作此模板,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小格式问题上升至编辑战的风险,以及适应不同地区的习惯,或许比“先到先得”“全文统一(无实操指南)”之类的规则更好。当然,因为大陆地区之外并没有相关规范,可能也喜欢“不使用顿号”,而大陆地区部分用户也可能不认同国家推荐标准、反而“喜欢使用顿号”,故平时这一模板或许无需使用;但若有编者因个人习惯想作出类似的将原编者的行文“删去/添加顿号”的改动,则不妨直接改成用此模板,虽然仍有可能违背一部分人的习惯,但也许是相对来说最适应多数人的、且中立的处理。--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19:33 (UTC) 港澳台新马各地中文夹用英文书刊名格式规范?
目前,本格式手册要求将英文书刊名也使用中文书名号表示,且可不用斜体(除MOS:书名号第5条用例外,还有WP: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特定名字與標題的用例“
更深层的考虑,维基百科条目中会出现各种外语作品名。对于正文中的非中文作品名,应该全部罗马化,再像中文作品名一样加书名号。如「《आओ》}」写为「《aao》(印地語:आओ)」,「かみざわ」写为「《kamizawa》(日语:かみざわ)」。毕竟可以合理假设,接受正常教育的中文读者都有能力辨识26个字母😂 同样的道理,英文标题如果不翻译成中文,那也应该罗马化。只不过,英文罗马化前后字面上一样,看起来就像直接使用了英文标题。「《The Pawnbroker》(英語:The Pawnbroker)」,括号里是隔离出来的英文上下文,使用 我想,按照「若非中文标题,即是罗马化外文标题」的逻辑来解释,而英语并没有「特权」,应该能更解决更普遍的问题。--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12日 (一) 11:24 (UTC)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前次討論,多數意見傾向「 --— Goha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4:57 (UTC)
綜上理由,以及避免過度妥協,又鑒於引號等亦屬於適當的收尾標點,向社群提供以下四版本修訂案:
— Goha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1:15 (UTC)
擬定及公示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 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異議解決,修訂為以下版本A-2,立即重行公示7日: — Gohan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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