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鳴騄馬鳴騄(?—1645年),字不羣,號煙雨[1],山西平陽府絳州垣曲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馬鳴騄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3],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獲授戶部銀庫主事,有廉正名聲;改任揚州知府,任內判決案件精明,被稱為「神君」,又制止高傑部下暴行。弘光年間他遷任浙西僉事,調任淮揚副使,練兵守城,因拒絕劉澤清招降在通州被殺害[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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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鳴騄馬鳴騄(?—1645年),字不羣,號煙雨[1],山西平陽府絳州垣曲縣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馬鳴騄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3],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獲授戶部銀庫主事,有廉正名聲;改任揚州知府,任內判決案件精明,被稱為「神君」,又制止高傑部下暴行。弘光年間他遷任浙西僉事,調任淮揚副使,練兵守城,因拒絕劉澤清招降在通州被殺害[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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