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人喪禮 (俗稱「白事 」)是華人傳統文化的四大家禮 ,特徵在於「重孝道、明宗法、顯等級、隆喪厚葬」,它現在結合了儒家 、道教 、佛教 、民間信仰 、擇日占星 和風水地理 的文化色彩,也因不同的宗教、籍貫和地區,衍生出不同的習俗與禁忌 。[ 1] [ 2]
馬來西亞華人的背景
馬來西亞華人(包括馬來亞華人、沙巴華人和砂拉越華人)是馬來西亞的第二大民族,根據2016年的估計約有7,417,800人口,占總人口的23.4%,主要分佈在馬來亞半島西海岸 的雪隆 、檳城 、霹靂 、森美蘭 、馬六甲 和柔佛 ,以及東馬 沙巴 和砂拉越 的主要城市。[ 3]
馬來西亞華人的祖先於明清至民國時期來自中國東南 沿海地區,也就是現在的福建 、廣東 、廣西 和海南 等省份,主要的方言語群有閩潮語系 、粵語系 、客語系 幾大類,包括福建、客家、廣府、潮州、福州、海南、廣西、興化、福清等方言語群;此外,也有少數來自長江下遊 一帶的浙江、江蘇和上海持吳語方言 的三江人 ,以及來自華北持官話 的方言語群;另外,馬來西亞華人還包括回族 、峇峇娘惹 、福建暹(Hokkien-Siam)、華嘉族(Sino-Native)等群體。
馬來西亞華人的傳統信仰融合儒 、釋 、道 和民間宗教 的特色,一般多數人雖未曾皈依 三寶 ,卻仍會自稱信仰佛教或道教(粵俗偏佛、閩俗偏道),但通常偏向於民間信仰 ,信仰帶有明顯的功利目的,對三教的學說、經典和教義也甚少瞭解。少數有確實信仰者的主要宗教信仰包括漢傳佛教 、道教 (含道派和法派教門)、基督教 和天主教 ,其他則有伊斯蘭教 、興都教 、德教 、真空教 、藏傳佛教 、南傳佛教 、天道 、一貫道 、創價學會 、真佛宗 和無宗教 。
殯葬禮俗
馬來西亞華人的殯葬禮俗可以分為「卒 」、「殮」、「殯」、「葬 」和「祭 」五個階段,[ 4] 每個階段比起過往都已經相對簡化,一般人往往是跟隨殯葬業者 的指導來進行,一些習慣 及禁忌 只有老一輩的長者有所瞭解,卻又抱著「但知不可,未能知其不可之意」的心態,充滿了忌諱和迷信色彩。
人們在日常中往往會用到的「禮俗」一詞,實際上要分成「禮 」和「俗 」來講,兩者之間相互影響,關係密切,卻又有所區別。「禮」是古時統治階層所制定的儀節,用來維護社稷的倫理秩序,並對違反禮制做出處罰,上行下效,做為對民間的生活規範;「俗」是民間百姓的生活智慧,約定俗成,成為一種區域性的風俗。「禮」可下行民間,「俗」可上升爲禮,兩者各行其是,同時並存,統稱為「禮俗」。[ 5] [ 6]
禮制的演變由《周禮 》、《儀禮 》、《禮記 》、《開元禮 》、《政和禮》、《開寶禮》、《書儀》、《家禮》、《會典 》、《明集禮》、《大清通禮》、《家禮大成》至《民國通禮》,歷朝歷代均有所變易;民間習俗則來自於民間的鬼神信仰 、自然信仰 或祖靈信仰 ,以及百姓對禮制 的認知差異,加上缺乏文字記載,在各社會階層中口耳相傳,形成「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的社會現象。
城鄉差距(或世代差距)在喪禮的表現,在於城市人較注重服務品質、鄉下人較注重法事規格和祭品多寡、年老人較注重排場、年輕人較注重便利性、大家族較注重人際關係、政商界較注重人脈拓展、也有的人會注重風水、恪守古禮和禁忌,諸如此類;要求面面俱足的結果,將直接反映在喪禮的整體消費。
治喪流程
如下所示,一般由初終、入殮至舉殯為止的治喪流程:[ 4] [ 7]
初終:當親友過世時,家屬開始聯絡殯葬業者、領屍、辦理死亡證 、安排治喪地點和協調治喪事宜;如有必要的話,則成立治喪委員會 。
入殮:由殯葬業者協助死者洗身、穿衣、化妝和安置在棺木內謂「小殮」,擇時放入隨葬品 、封釘 和蓋棺謂「大殮」,家屬要決定是否進行防腐或冰存。
示喪:在喪宅門外吊燈籠、為鄰人門口掛紅和發訃聞 通知親友,馬來西亞華人有「報紅不報白」的風氣,所以一般是在報章上刊登啓事 。[ 8]
停靈:由初終至舉殯為止,棺柩一般停放3-5天(或者更短、或者更長),年幼、未婚和不滿60歲的獨身者,可能只會停靈1天。[ 9] [ 10] [ 11] 停靈期間由家眷負責捧飯、守靈和燒腳尾錢。
作功德 :延聘僧道開設壇場,做功德法事。
燒靈屋 :家屬焚化衣箱、紙錢、靈車、靈屋、傭人、電器等紙紮品,供死者在另一個世界享用。
奠禮:奠禮也稱為「告別式 」,是舉殯前公開讓親友、同事和社團代表祭奠的場合,俗稱為「致祭」(白話 :tì-tsè )。
舉殯:移送靈柩前往埋葬地或火化場。
西式喪禮的流程略有不同,停靈期間的法事改成追思、禱告和唱聖歌的儀式;從殮房 直接出殯的案件,則省略停靈期間的過程。
喪葬場所
馬來西亞的殯葬政策是以有神論 為基礎,將死亡視為是宗教事務,處理喪事的場所被定義為宗教領域,由民間團體自行管理。[ 12] 華人的治喪場所通常會選擇在自宅 搭棚、停放在會館 或宗教場所 附屬的殯儀館 ,或者是在商業經營的殯儀館內辦理,但在少部份地區有公共殯儀館的設施。[ 13]
地方政府規劃出合適的地點為火葬場 ,核發許可證給該處的經營者,但不提供也不參與基礎的建設,純粹是負責審批的角色,只有少數的地方政府有公營的火葬場設施。[ 14]
同樣的,地方政府也規劃出合適的地點為墓地,墓地設施包括有宗族墓園、華人義山 、宗教墓園及商業墓園;骨灰安置場所主要有寺院 、宮廟 、社團附設的納骨堂 ,以及商業經營的靈骨塔。
宗教禮儀
華人傳統喪禮一般會延聘熟悉有關方言和鄉俗的僧 尼 道士 ,前來為死者招魂 、超度 和做法事 。周代《禮記》等文獻記載古人對於魂魄歸處的認知與理解,塑造了中華文化對於鬼神生死的傳統觀念。喪禮在周代禮制 中屬於「凶禮」,《周禮·春官·大宗伯》曰:「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凶禮傳遞「以禮相待、 克己復禮、禮尚往來」的態度,建立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鬼神之間的相處模式,具有哀悼憂患、弔唁災難的社會作用。[ 15] 禮制中所載的踊、朝夕哭、反哭、虞祭、卒哭、小祥、大祥、禫祭等各種禮制,最主要作用是為了維持宗法統治和社會倫理秩序。
中國道教創立於東漢末年,佛教在魏晉時期 大舉興盛,此時六朝 處於一個戰亂不已的時代,為死者設壇作齋、超度亡魂正切合了社會的需求;佛教的「拜懺」最先起源於南北朝時期 ,同時期的道教受到影響,也開始有「水火炼度」的觀念,結合了儒家的祖先祭祀以後,超度法事於唐宋時期 逐漸在民間廣為流傳,元明清時期 到達一個高度的階段,成為中華喪禮的一個重要部份。[ 16]
主持法事的人員稱為師父、司公、尼姑、齋姑、師兄或師姐,法事科儀包括請神、告祖、引魂、沐浴、安靈、水懺、藥懺、解結、頒赦、還庫、過王、過橋、打城、破獄、牽𰹬等,一般上是會根據死者的性別、年齡、身份、死因、目的等狀況來安排法事的規格。
佛化喪禮根據漢傳、南傳和藏傳佛教而有不同的科儀,法事包括助念、誦經、禮佛、持咒、拜懺、施食 、煙供、迴向 、放生 、放水燈等,佛教徒相信為死者修福布施、供養三寶,乃至等施一切眾生,可以將功德迴向給死者,幫助死者早日超生,脫離苦海。[ 17]
伊斯蘭教是馬來西亞的國教,信奉伊斯蘭教的信徒稱為「穆斯林 」,根據國家政策和伊斯蘭教的教義,華裔穆斯林的遺體必須由教友來處理,非穆斯林無法干預;假設非穆斯林家庭中有成員皈依伊斯蘭教的話,管理穆斯林事務的宗教局將支配死者的喪葬流程,喪禮過程由宗教司 來主持。[ 18] 另一方面,只要穆斯林本身不違背宗教的教義,當局不干涉穆斯林參加非穆斯林喪禮的權利。[ 19]
基督宗教(包括新教 和天主教 )的喪禮由牧師 或神父 來主持,引導教友進行追思、祈禱 、禮拜 、彌撒 和唱聖詩,藉由信仰的力量撫慰在世的人,也祝福死者獲得永生 的救贖 。
創價學會 的喪禮由學會內的資深老師主持,引導學會友唱題迴向給已故的親友,場面趨向於簡潔、隆重和莊嚴。
一貫道 的喪禮由道場的點傳師 或資深壇主主持,引導道親獻供、誦經、證道和唱追思歌,力求喪禮場面圓滿肅穆,從而宣揚道場的寶貴與殊勝。
葬——歸宿
死者最後的歸宿須要考慮到死者的意願、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同時家屬也要考量自身的經濟能力,通常是以土葬 和火葬 最為流行,差價主要是取決於墓園、墓穴 或納骨塔的地理位置、經營方式、建築結構、保安系統、設施維護、材料設計和服務品質。
土葬:土葬迎合華人傳統「入土為安」的觀念,人死後埋入土中的礦穴為「墓」,墓上筑起的土堆為「墳」,並稱為「墳墓 」。死者埋葬後數日,子孫親自到來巡視,稱為「巡墳」或「拜三朝」;爾後墳上豎立墓碑,子孫再擇日 前來祭拜(一般與百日同做),稱為「完墳」、「謝土」或「旺山」,如此才告圓滿。土葬由擇地、開礦、進礦、閉礦、勘輿 、完墳均要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自然價格高昂,如今多為老一輩長者的選擇。
拾骨葬 :拾骨葬是在死者埋入土中若干年以後,取出遺骨放入金塔 ,再重新埋葬的一種葬法,俗稱「拾金」。
火葬:火葬比起土葬來得經濟和便利,較大的開銷是來自塔位的價格,塔位的類型有地下墓穴、納骨塔(堂)、納骨廊道或納骨牆;死者的骨殖被撿進骨灰甕 以後,由家屬安奉到選好的位置,稱為「進塔」。
自然葬 :自然葬是對樹葬 、花葬 和海葬 等環保葬法的統稱,是源自先進國家的喪葬觀念,馬來西亞華人的喪葬觀念較爲傳統保守,且馬來西亞未有迫切需要推行自然葬法,所以會選擇自然葬法的均屬於少數和單獨的個案。[ 20]
生命寶石 :罕見而且價格昂貴,目前罕有業者代理。[ 21]
圖片
祭——祭祀
死者下葬以後的祭祀活動,包括:
返主、安靈:死者下葬以後,由家眷捧神主 回家中安奉在廳堂,俗稱「安神主」。
做七 :死者死後每隔七天舉行一次祭禮,直到七七四十九天為止;現代社會無法按時做七,也有縮短的作法,稱為「切七」。
百日:死者死後百日舉行的祭禮。
對年:死者死後一年舉行的祭禮。
除靈:滿七、百日或對年時,撤除供奉神主的靈桌,一般與「合爐」同做。
合爐:喪期屆滿以後,擇日將亡魂請入家中的祖先牌位,並將死者的神主焚化。
三年:死者死後再一年舉行的祭禮。
祭祖 :死者新喪未滿一年,過節時須要提前一天祭拜新亡魂,節日當天則如往常祭拜祖先,傳統祭祖的節日有除夕 、春節 、清明節 、端午節 、盂蘭節 、中秋節 、重陽節 、冬至 等節日。
不同宗教對死亡的稱謂
不同宗教對死亡的稱謂,如下:
儒家:逝世、夭折、死亡 、薨 、崩 、壽終 、千古、仙逝、靈右
道教:屍解 、羽化登仙、魂歸九泉、駕返瑤池、駕鶴歸西
佛教:涅槃 、圓寂 、往生、坐化、入定
伊斯蘭教:歸真
基督宗教:蒙主寵召、魂歸天國、安息主懷
一貫道:歸空
其他細節
其他的喪葬細節,具體如下:
棺柩 :馬來西亞華人選用的棺木有中、西兩種款式,胭脂木 梅花棺是傳統的中式棺木,以整棵完好的樹桐製成,重量可達數百公斤,製作耗時,價格昂貴,只適用於土葬,多為享高壽者才會使用;西式棺木有土葬棺和火葬棺兩種,土葬棺以胭脂木、帝王木 、正艾木 和柚紅木 等木材製成,火葬棺則以硬紙板 和中密度纖維板 製成,這兩種棺木可以透過有機玻璃 瞻仰死者的遺容,所以在市面上較多人使用;[ 7] 近年,亦有業者引入蜂巢板 製作的環保棺木。[ 22] 由殮房直接出殯火化的案件,則一般選用簡便的火化棺。
壽衣 :死者穿戴的壽衣有中、西兩種款式,中式男裝是長袍馬褂 、中式女裝是鳳仙裝 ;西式男裝是西裝 、西式女裝是洋裝 。中式男裝壽衣要雙數,有六、八或十二件,中式女裝要單數,有七、十一或十三件;有些地方有未滿上壽(60歲)不穿壽衣,只穿戴平常衣物的習俗。
孝服 :孝服在禮制中稱為「喪服 」,古代中國社會以父系為宗,遵古禮本宗九族 皆要「變服」,從禮制而服曰「正服」、因特殊理由降級而服曰「降服」、因道義原則而服曰「義服」、因特殊理由升級而服曰「加服」;此後,隨著喪期遞減而變換喪服的等級,直到「除服」。如今的喪服只有分辨親屬關係的功能,一般只有直系卑親須要「帶孝 」,故名為「孝服」;旁系卑親不太要求帶孝,兄弟姐妹 、叔嫂舅姨 和夫妻 之間亦有「同輩無孝」的觀念,女婿 同樣是「有服無孝」。
孝誌:帶孝才是從喪服禮制中演變而來的制度,具體是表現於「孝誌」。孝誌是孝服的具體而微,有環形 、長方形 、正方形 、蝶形、扇形 、絲帶 等形狀,別在手臂上以示居喪。「居喪」的目的是要時刻提醒帶孝之人,言行舉止應當以盡哀、盡孝為先,切勿逾矩;同時也告知他人,居喪者正行舉哀之事,如有唐突或怠慢之處,請勿見怪。孝服、孝誌的樣式(和顏色 )因不同地方和籍貫而有差異,全馬各地皆有不同,形式不一而足。
實務操作上,家屬在親人過世後即刻換上孝服為「常服」,如有需要外出時則換上素色衣服;舉行過「請靈儀式」(告靈、告祖、告天地)以後,凡有法事和祭拜場合均佩帶上孝誌為「祭服」,直到死者下葬後才換回普通的衣服;其他親友依個人意願與否,於當天戴上孝服和孝誌。家屬在居喪期間都要佩戴孝誌,由於農業社會 轉變成工商社會的緣故,日常穿戴孝誌往往會造成許多誤解和不便,所以多將孝誌寄放在靈堂,稱為「寄孝」;直到喪期結束,才將孝誌隨之火化。
賻贈 、答禮 :在喪禮中致贈死者家屬以現金 財物 ,稱為「賻儀」;此外,也有致贈以花圈 、花籃、果籃、輓額、輓幅、輓幛、輓聯 、衣被、唁文、車輛、香茶酒食、金銀紙等物品,統稱為「贈儀」;死者家屬則回贈以毛巾 、糖果 、飲食 、紅線 或利是 ,以表達感謝和維繫人際關係之意。
擇吉 :篤信風水 術數 的人在進行喪葬事項時,均要請專家擇日課表;擇地則是選擇埋葬的吉地、方位和坐向。
顏色:傳統喪禮以白色 和深藍色 為主色調,尤其白色素服是主喪者的顏色,佛化喪禮偏好於黃色 ,辦理喜喪則不禁紅色 ;西化喪禮偏好白色和黑色 ,白色象徵天國的純潔,黑色則表示對死者的尊重。
閏月 :世俗有謂「對年對日作,死人無閏月」,死者對年祭日如遇有閏月,馬來西亞華人的習俗通常並不是提前一個月做祭(以12個月為準),而是不計閏月,均做正日(以13個月為準)。[ 24]
按照舊時的民間習俗,「閏」有添加吉祥的涵義,所以逢遇閏月的年份,家中有上壽的老人可以為自己訂製棺木,放置在家中廂房或草棚,有升官發財之意,俗稱「喜棺」。女兒可以為家中老者添加壽衣,或者由媳婦代之,有健康添壽之意。
禁忌
俗語有謂「各處鄉村各處例」,其實在不同的地方和籍貫皆有不同民情 、風俗 和禁忌 ,它是為了避免產生誤會、不合乎禮 (理 )、違反法制 或帶來危險(得到某種教訓)的事情。馬來西亞華人喪禮較常有的喪葬禁忌,一般有:
家屬在服喪期間,恪遵不進出廟宇、不拜訪親友、不嬉戲娛樂、不參加婚喪喜慶活動、不剃鬚理髮、不化妝打扮、不穿戴飾品、不打掃、不圍桌吃飯(有團圓熱鬧之意)的禁忌,目的是要將社交 娛樂 減少到最低程度,以行為來表示失去親人的哀慟之情;演變至今,被認為是喪親家屬的身上不乾淨,會把不好的楣運帶給別人。
未婚而身死者、年輕而身死者、父母翁姑健在而身死者,喪禮規格不可逾越身份。
死在外頭的人不可進家門,從古時防疫 的角度來說,是避免客死異鄉的人將瘟疫 帶回家鄉傳播開來。
出席喪禮時,不可亂指別人辦理喪事的地方、不可指點死者的遺照、不可議論是非、不可濃妝豔抹、不可亂開玩笑、不可隨意拍手,這些都是對死者的不敬。
新娘 、孕婦 和稚童 可以選擇不參加送終,避免勞累和造成情緒的強烈波動,對自身和胎兒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夫妻不相送、長輩亦不送晚輩,欲送行者必須先行離開喪禮會場。
平時不可和老人家討論死亡、不可經過辦理喪事的地方、不可提及和「4 」有關的事物,避免招致死亡。
剛剛辦完紅、白事,一定期限內不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紅白相沖、紅紅相沖、白白相沖)
殯葬服務產業
馬來西亞過去的華人葬禮是由同村分工合作完成,隨著時代和社會的變遷,現在則多是由壽板店 轉型而來的殯葬業者,包辦殯葬服務 (接體、洗身、入殮、化妝和下葬等)、禮儀服務 (司儀 、襄儀、引導和接待等)、靈車 司機 和業務 代理 等「一條龍」服務,[ 25] 一些從業人員可能會同時跨越多個不同的身份。傳統上的稱謂包括:
主家:傳統上是由逝者的長子擔任「喪主」(主人)、亡者妻或長子婦擔任「主婦」。
代理 :喪家與殯葬業者、墓園之間的中介人,可以代為安排及尋找喪家所需要的服務,但本身未必提供服務。
棺材佬:過去是指壽板店的經營者,現在則是指傳統的殯葬業者。他需要瞭解喪禮的各個流程,並分配工作給不同的工作人員,但不一定需要深入參與當中的細節;換言之,即是負責指導整個喪禮的監督。
堂倌、襄工、「婆仔」:負責打點靈堂事務和接待家屬親友的人員,現在多由殯葬業者來包辦工作內容,一般稱之為「禮儀師 」或「服務員 」。
師傅 :對宗教師、法師、功德師、擇日師、地理師、撿骨師、墓碑雕刻師、瓷相技師和資深工作人員的敬稱。
喃嘸佬 :打齋師傅。
風水佬 :地理師。「做風水」也可能是指修墓的工匠 、石匠 或泥水匠 。
仵作佬 、仵工:泛指接體 (遺體接送員)、洗殮 (洗殮師)、入殮 (入殮師)、化妝 (遺體化妝師)、開礦 、落礦、抬棺 (扶柩員、扛伕)和火化場的工作人員,也就是有機會直接接觸到死者遺體的喪葬人員;「土公仔」指負責掘墓、下葬、修造、拾金、遷葬的工作人員。
紙紮佬 :製作紙紮的師傅,一般的紙紮品可以在神料店 購買,複雜的紙紮品則要專門訂製。
拾金佬 :撿骨師。
司儀:主持奠禮程序的人員。
襄儀、禮生:襄助奠禮程序的人員。
司庫 :打理財物出納的人員。
伙食、炊事:打理廚房飲食的人員,現在多是交由自由餐飲業者提供服務。
其他:除此之外,還有墓地管理員、遺體spa美容師、遺體修復師、防腐師、殯儀花藝設計師、殯葬樂師、靈車司機等其他相關的從業人員。
殯儀、墓園、宗教和風水屬於不同的服務產業,大多數的傳統業者仍然保留學徒 授藝 的方式,少數集團業者則延聘來自中國 和台灣 的專業人員,並和當地的大專院校合作授課。[ 4]
參考資料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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