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及逃稅
避稅及逃稅(英語:tax noncompliance,臺灣譯逃漏稅,中國大陸譯稅收不遵從,部份北美華文報章則譯不遵守稅法)泛指一些不利於國家稅收的行為,當中包括避稅和逃稅。 避稅(tax avoidance)是通過合法方式減輕或避免稅賦的手段;逃稅(tax evasion)是通過非法方式減輕或逃脫稅負的手段。節稅(tax mitigation)和稅務籌劃(tax planning)跟避稅意義相同,但較具正面意思。偷税(tax dodge)跟逃稅意義相同,但負面意思更重。一般來講,逃稅是以違法的方式設法逃脫「已經產生」的待付稅款,而避稅是通過合法途徑變構交易來「避免產生」可能的稅負。 历史中国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西汉元光六年(前129年),汉武帝下令“初算商车”,对商人所拥有的交通工具征税。元狩四年(前119年),又下诏“初算缗钱”,对商人财产进行征税。对于这一重税,商人大都采取不合作态度,设法瞒报财产。于是在元鼎三年(前114年),汉武帝下令告缗,发动天下平民告发偷税者,奖励额甚至达到偷保税额的一半。史载该次行动遍及天下,“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没收了大量的私有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中等以上的商人大都因此破产。元封元年(前110年)之后,汉武帝逐渐停止了告缗行动。告缗行动暂时为西汉政府增加了大量的收入,从而加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地位。但是也严重地打击了商人势力,阻碍了汉朝商品经济的发展。 1932年,国民政府财政部为缉私征税,成立了武装税警总团,装备现代化武器,1941年该武装编入入缅甸远征军,后改编为新一军。 1951年,中共在大陆开展了一场名为三反五反运动,其中一反,即“反偷税漏税”。中国著名民营运输企业家卢作孚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自杀身亡。 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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