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港
趙港(1902年5月13日—1935年4月5日)[1],臺中市大肚區人,人稱「大隻牛港」。中學畢業後,在臺中地區以木炭商為業。 自1924年起,趙港不滿家族世代耕作的土地放領給內地退職官員,繼而展開一連串抗爭活動,之後於1926年籌組「大甲農民組合」,成為中部農民運動先驅,與鳳山地區的簡吉並稱台灣日治時期農民運動的領袖人物。 1928年受到謝雪紅的影響,加入台灣共產黨。1931年因「台共案」入獄,被判12年。[2]1935年尚在刑期,但病重難癒,獲准出獄,不久病死家中。 1946年6月17日,趙港入祀新竹縣忠烈祠(今桃園市忠烈祠)。 時代背景大正時期的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後(1914年),國內景氣因軍需品供給販賣而蓬勃熱絡。隨著藩閥政治的勢力消退,在經歷多次內閣異動後,日本進入相對穩健的憲政時期。這個時期的日本政府對言論思想少有箝制,同時因為受到世界兩大主流思潮影響的緣故(1917年,蘇俄革命帶來的共產、社會主義等左派思想,以及1918年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倡「民族自決」思潮),自下而上的社會和政治運動絡繹不絕,史謂「大正民主時期」(1912年-1926年)。 反映該時期的政治氛圍相對寬鬆,1918年台灣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上任。而在國際思潮的影響下,日本內地普選運動風起雲湧。1919年,朝鮮的三一運動與中國的五四運動接連爆發,深深影響台灣留日學生的思想與自覺。1921年,當林獻堂、蔡惠如、林呈祿和蔡培火等發動首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時,引起臺灣留日的學生踴躍簽署與響應。[3] 1921年2月的請願雖然失敗,卻也促使林獻堂等於同年10月成立臺灣文化協會,在臺灣從事文化啟蒙工作,大開在各地巡迴演講的風氣,一時蔚為潮流。臺灣文化協會的設置,對於日後農民運動、學生運動甚至婦女運動,可謂扮演推波助瀾、承先啟後的角色。 而臺灣農民運動,自1922年起,也陸陸續續在各地爆發抗爭事件。當時,日本官方以政策強奪農民土地,或以賤價收購農作物,導致臺灣各地農民生活無以為繼。智識份子包括簡吉、趙港在內集結各地的農民,於1926年成立「臺灣農民組合」,推動群眾抗爭。 1927年,受到臺灣文化協會左派份子掌權影響,農民組合路線益漸左傾。直到1928年6月15日,第十二任台灣總督川村竹治上任,設置高等警察取締左派思想人士,台灣眾多社會運動面臨重大衝擊。農民組合在1931年被迫解散,趙港亦於同年下獄,並於1935年病故。 生平早期趙港出生於1902年(明治三十五年)5月13日,家住大肚下堡大肚庄,隸屬於臺中廳塗葛堀支廳大肚區。他從六年制公學校畢業後,曾任職於大肚信用組合(擔任書記)。1921年(大正十年)進入臺中中學校(今臺中一中),同年5月25日和張寶結婚。 1922年(大正十一年),日本政府決議徵收大甲郡大肚庄大肚溪東岸的河川浮覆地,同年長女趙秀瓊出生。 1924年(大正十三年),趙港自臺中中學校畢業,與人合資經營木炭商生意,戶口曾轉寄留至臺中州臺中市臺中1299番地、552番地等。 大甲郡大肚庄土地糾紛案當年9月,第十任台灣總督伊澤多喜男尚未上任前,對臺統治方針表達「統治不以十五萬之內地人、應以三百六十萬之臺灣人為對象」[4]之意,得罪在臺的退休日本官員。為了要安撫在台日本人及退休日本官員們的情緒,頒布「官有地拂下政策」,打算在年底撥售官有原野地給退休官員。此舉引發部分地區臺灣農民不滿,不願世代開墾的土地被賤價徵收。 1925年12月30日,六名退職官吏獲准承領臺中州大甲郡庄大肚庄的官有地48甲。總督府認定原本農戶乃「無斷開墾」(即偷墾之意),大肚庄73名農戶遂面臨自耕農地被徵收的命運。(尚有鳳山郡、虎尾郡崙背……等眾多地方有相似狀況。)事實上,依據農民陳述,這些被認定無斷開墾的「官有地」,原本是河川浮覆地或是官有荒地,或是原為台灣農民所有,後因被水沖失,劃為河川地被收為國有。然而原業主仍然鍥而不捨地用種種方法開墾,例如種茅草或築堤防,土地遂慢慢浮現,終於闢成良田。當時,台灣文化協會利用此機會,派遣演講隊到當地揭露日本帝國主義者橫暴的剝削手法,數落日人的惡政,逐漸喚起民族意識等,醞釀日後風起雲湧的農民運動。 引據許世楷著《日本統治下的台灣》,當時臺中州引起土地糾紛者列表如下[5]:
1926年(昭和元年)1月份,台中州大甲郡大肚庄大肚地區農民,推出3名代表向大甲郡守陳情,力陳該土地原屬耕地,請求取消放領。大甲郡守增永吉次郎表示該案已決定,建議緣故者與即將承領之退職官吏重訂租佃契約。於是2月份退休的日本官員開始丈量土地,並將田地中農民所耕種的五穀、稻穀、落花生、蕃薯等連根拔起,給予農民的條件是每甲田給補償金10圓。 原本從事木炭經營事業的趙港率眾抗爭,4月11日帶領大肚庄農民反對退休官僚強購土地,旋即被拘捕三天。趙港行動失利後,聯絡鳳山農民組合的幹部簡吉,兩人於4月26日同赴總督府,面見內務局地方課長與秘書官、又轉向台中憲兵隊要求土地歸還放領給原耕作者。儘管兩次行動皆無疾而終,卻促使趙港放棄木炭生意,從此全心投入農民運動。 大甲農民組合6月6日下午一點在大肚庄媽祖廟,趙港率眾成立「大甲農民組合」,是繼簡吉領導的「鳳山農民組合」之後,台灣的第二個農民組織。綱領規章多由簡吉草擬,趙港擔任委員長,堂兄趙欽福為會計主任,陳啟通任庶務主任等41人為幹部,會員共有150人。此後,趙港與簡吉下獄前,兩人不僅是合作無間的好夥伴,更一直是日治時代台灣農民運動的中流砥柱。 6月21日趙港動員大甲農民組合成員80多人,向台中州知事陳情(未見到州知事,轉向文書課長)訴諸取消土地放領之情事依然未果。6月28日簡吉和趙港於鳳山召開「各地方農民組合幹部合同協議會」(合同=會合),企圖整合各地的農民團體組成台灣性的組織,以串聯土地爭議進行全盤抗爭。 替二林蔗農事件進行的辯護的日本律師麻生久、布施辰治在七月份來到台中法庭,台灣文化協會的蔡式穀、鄭松筠也出庭。上述人士在簡吉、趙港陪同下,遍訪全島各地舉行農民演講會,鼓勵農民設立農民組合。此外,除了農民本身之外,不少人士受到了台灣文化協會的影響,也陸陸續續投入農民運動。 臺灣農民組合之後在簡吉、黃石順、趙港等人的主導下,借鏡日本農民組合、日本勞農黨等組織,八月份成立「臺灣農民組合」,總部設於鳳山,其下有嘉義、虎尾、大甲、曾文、鳳山等五個支部。[6]根據葉榮鐘在《日據下的台灣社會政治運動史.下》的說法:1926年以降,全台爆發十多起土地糾紛案之中,以「臺中州大肚庄」、「高雄州鳳山郡大寮庄」和「台南州虎尾郡崙背庄」三處在鬥爭和規模之中,倍受官方重視,前兩者可歸功於該地的頭人趙港、簡吉領導有方,農民組織特別團結的緣故。(2000:591) 在臺灣農民組合成立之後,簡吉、趙港與其他農民幹部用盡方法,依然成效不彰、屢屢受挫,兩人於是決定仿效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方法,親赴日本帝國議會請願,喚起中央政界的重視。 趙港與台灣農民運動赴日求援1927年2月13日,台灣農民組合中央委員長簡吉、爭議部長趙港為了「官有地拂下」政策和「竹林爭議」,親赴日本東京訪問清瀨一郎議員。在他牽線下,兩人向日本眾議院第52議會提交《有關台灣之土地放領案》請願書,可惜被擱置未審議。2月20日簡吉、趙港到大阪參加第六屆「日本農民組合」大會,趙港以《台灣農民組合》為題報告台灣情況。雖然兩人想求見首相若槻禮次郎和農務大臣,但仍未成功。3月15日,簡吉、趙港拜訪日本勞動農民黨,並提出派遣指導員常住台灣的要求。黨員古屋貞雄於是於該年七月來台,並定居台中市執行律師業務,除了從事農民組合爭議案件的辯護之外,借鏡日本農民抗爭路線,進行台灣農組的組織陣容強化與戰術戰略指導,思想上更趨強調階級鬥爭,也埋下台灣農民組合未來左傾的遠因。 第一次中壢事件1927年11月6日,拓植公司又想對二期作提出假扣押,向法院聲請對收割前的稻穀強行查封,受到中壢農民反抗,由趙港等領導農民抗爭,新竹州中壢郡樹林子和三座屋部落的農民成群在現場阻礙假扣押進行,甚至使用棍棒而攻擊到公司職員,約六百名農民包圍襲擊中壢新坡警察派出所,警察逮捕黃石順、謝武烈、楊春松、黃又安、趙港等八人,是為「第一次中壢事件」。11月7日,黃石順、謝武烈、楊春松、黃又安等農組幹部因預備在各地舉辦演講會被檢舉,隨後政府派23名警官擔任警備,在執行假扣押,但附近60位農民帶鐮刀、鋤頭、棍棒來阻止,現場又有200多位農民前來支援。11月9日時農組到中壢集合後選出謝進來和彭金源、李根樂為代表,對檢舉一事質詢,當時有70多位農民聚集到郡公所,現場又被檢舉10人。直到11月10、11日在162位警察官保護下才完成假扣押,隨後警方以騷擾和公務執行妨害檢舉83人並移送檢察局,把其中41人起訴轉送預審,其中33人被處有期徒刑。 1928年3月30日,第一次中壢事件預審終結,6人免起訴,35人被審定有罪,10月11日第一次中壢事件公判,1人無罪,1人罰金罪,其他被判徒刑。 第一屆農民組合全島代表大會1927年12月4日,台灣農民組合在台中市初音町樂舞台召開「第一屆全島代表大會」,參加者有全島二十三個支部代表、一百五十五人、600多人旁聽、50位來賓,來賓有:左傾的文化協會代表連溫卿、王敏川、蔡孝乾、洪石柱,台灣民眾黨代表盧丙丁,東京台灣青年會(社會科學研究部)代表黃宗堯、無產青年代表賴通堯等。當日除「日本農民組合」中央委員長山上武雄自大阪前來,「日本勞動農民黨」幹部古屋貞雄亦從朝鮮回臺與會,「朝鮮新韓會」、「日本農民組合」、「日本勞動農民黨」、「大阪朝鮮勞動組合」等國際友好團體,亦紛致賀電以表祝意。 現場趙港報告台灣農民組合發展經過,在論及土地問題時,因涉及批評日本帝國主義而遭到在場警察的取締,被迫中止講演,於是改由侯朝宗繼續報告,旋即又受干擾,大會在當天下午兩點被警察命令解散引發眾怒,當晚臨時召集聽眾一千餘人舉行示威演講會。經過山上武雄、古屋貞雄等幹部五人向台中州警務部長交涉的結果,12月5日上午九時五十五分重新召開大會,古屋貞雄律師先做各項指導以避免又被要求解散會議,於是農組成員都有共識後開始開會,通過了十七件議案,選出新中央委員及其他幹部等,順利完成第一屆大會。 第二次中壢事件第一次中壢事件後,桃園、中壢兩支部遭到解散,但中壢支部素以團結鬥爭聞名全島,農組本部的簡吉、趙港等設法喚起輿論、策劃支部復活,導致第二次的中壢事件爆發。1928年8月9日農組幹部簡吉、趙港和楊春松的動員下,重新號召中壢和桃園農組支部成員,上午九點於中壢支部事務所前重新掛上農組招牌,重選支部長和其他幹部。官方派出警部補和16個警察官,把張道福和其他4位農民傳喚到新坡派出所,200位農民卻跟著到派出所境內,誹謗警察、兼之投石攻擊,而警方認為此暴力事件由趙港和張道福和其他35人指揮,遂以違反處罰暴力行為以及公務執行妨害罪加以檢舉,勒令群眾解散,此為第二次中壢事件。 9月份臺北地院針對第二次中壢事件刑事開庭,進行律師辯論。第二次中壢事件被檢舉者預審於1929年2月12日終結,22位被判有罪,3位免起訴。(與二一二事件同年同月同日) 趙港與臺灣共產黨在此之前的1928年6月,謝雪紅自上海回到台中,並於7月赴台北開辦國際書局。農民組合幹部簡吉、趙港、楊春松、楊克培等人相繼去拜訪謝雪紅。簡吉和趙港認為農民運動缺乏幹部,提議舉辦青年幹部訓練班。 9月28日,謝雪紅在農民組合樓上成立「社會科學研究部」,奠定臺灣共產黨和臺灣農民組合的合作關係,隨後農組等幹部如簡吉、趙港、楊克培、葉陶、簡娥、張道福、林樑材都加入臺灣共產黨。 二一二事件1929年(昭和四年)2月12日,特別高等刑事課(簡稱為特高課)為了搜捕「台共份子」,利用「違反出版法規」之名,趁天未破曉,同時在全台灣三百處的台灣農民組合機構進行突擊搜查並加以逮捕。農民組合的本部支部,如台北、新竹、桃園、台中、彰化、台南、高雄各地,以及關係團體與主要幹部的住宅等盡被搜索,沒收「證據品」達二千餘件(沒有一件是與台共有關)。 特高以違反「台灣出版規則第十七條」為由,51人被交送檢察局(總共逮捕59人,8人在警察局階段被釋放),其中農業組合重要幹部有簡吉、譚廷芳、張行、陳德興、陳崑崙、蘇清江、侯朝宗(即劉啟光)、黃信國、陳海、林新木、江賜金、顏石吉等十三人被起訴。初審於同年5月25日宣判,僅林新木免訴外,其餘十二人被判禁錮一個月(簡吉四個月)。檢察官提出上訴,同年12月20日公告二審宣判,簡吉改被判禁錮一年,被禁錮十個月有九人,其餘皆判緩刑五個月,此為「二一二事件」。 而農組幹部成員曾於二審公判結果宣告前,在台北出張所召開了一次臨時中央委員會,審議並通過趙港草擬的新行動綱領,即「農民組合行動綱領」。這是針對日本帝國主義嚴酷的壓迫下,所設計的27條具體鬥爭方案。只可惜由於「二一二事件」許多農組幹部被捕,中央主持無人,各支部的工作停頓,組合員也減少由原來的11,410人減為9,369人,農民組合聲勢大降,不復昔日之影響力。[7] 農組解散下獄1931年3月24日警於大稻埕陳春木住所(上奎府町一丁目二十九番地)逮捕陳春木、趙港等人並搜得一些台共文書,如「改革同盟成立文件」、「文化協會解消問題」、「台灣運輸工會組織文件」、「台灣運輸工會運動方針」等數十項。據《臺灣日日新報》報導,北署特高在現場欲找臺共相關文書證據時,趙港立刻吞下部分文書(據鍾逸人所述,趙港吞下的是臺共名單。)趙港被捕後沿街大呼「共產萬歲」,當時尚有陳德興在場但僥倖逃脫。陳德興沒有多久在4月9日也被捕於高雄。自趙港被捕以來,農民組合及文化協會之諸運動遭到嚴重取締。 1934年(昭和九年)4月24日法院開庭審議趙港,《臺灣日日新報》報導趙港的口供:「自己最初從事於農民解放運動,因言共產主義目標相同,故加盟之,換言之,對於共產主義,自己無十分把握。」臺灣日日新報認為趙港暗示自己被共產主義所欺後向裁判長立誓:「臺灣大眾運動,難中之難,故今後欲脫離農民運動。」 1934年6月30日臺共案集體開庭判決,7月6日新聞報導,簡吉被判處10年、趙港12年、吳拱照7年。 逝世趙港入獄之後身體一直不佳,1935年(昭和十年)被釋放回家後,一個月內即病死家中。 依據楊克煌資料,趙港過世那天是清明節,亦是農曆3月3日星期五。 身後事1946年,劉啟光和簡吉成立「台灣革命先烈遺族救援委員會」,簡吉出任總幹事。 5月18日,該會第二次常務委員會議決議將桃園神社改建成「新竹縣忠烈祠」(桃園當時隸屬於新竹縣),其後該會幹部協助保送趙港的三子趙炳煌進入桃園農林學校就讀。[8] 1946年6月17日,趙港入祀新竹縣忠烈祠,當時劉啟光擔任新竹縣縣長,而他是趙港在台灣農民組合時期的夥伴。1946年奉准入祀新竹縣忠烈祠之革命先烈60名中,臺中地區計有:丘逢甲、劉乾、賴來、張火爐、花岡一郎、蔡秋宗、張茂良、玉細松、陳結、陳神助、趙港、曾宗、呂清池、蔡雙嘉、楊馬、王敏川等16名。 家族依據趙世琛編《趙氏族譜》,大肚趙氏家族為宋室皇族之後,因亂避禍南方定居於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趙光亨、趙送與趙三兄弟三人東渡來台,落腳於大肚下堡,開基地分別為:永和村(趙光亨派)、大肚村(趙送派)與大東村(趙三派),其中趙光亨為趙匡胤第25世孫,因長壽有「九十三祖」之稱,自清季陸續開枝散葉,後人有「大肚趙一半」之喻,來台第三代趙順芳創辦西雝社,後拓展為磺溪書院。趙港為渡台第六代,來自「趙三派」一脈,趙三公今存有開基祖厝:「天水堂」供後人憑弔。 依趙家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記載,趙港家住在臺中州大甲郡大肚庄大肚313番地(今台中市大肚區大東里),父親為趙長壽 ,母親為趙陳氏輕,兩人育有4男4女,男生排行:趙港(長子)、趙從東、趙從錫、趙從潛(早逝),女生姓名和排行不詳,僅知么妹趙玩出生於1910年。 父母
配偶
子女子女:趙港與趙張氏寶育有3子1女,長女趙秀瓊,長男趙違(早逝)、次男趙顯鐘(早逝),三男趙炳煌。
弟妹
趙港其他妹妹都早逝,只有趙玩順利成年。 親戚
軼聞(※ 根據訪談趙港相關人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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